合作办学协议书
甲方:湖南农业大学乙方:
法定代表人:周清明法定代表人:
湖南农业大学(简称甲方)与
(简称乙
方)经平等友好协商,就合作(联合)办学等合作事项,达成如下协
议。
一、合作目的
为发挥各自拥有的教育资源优势,互相配合,相互支持,友好合
作,提高教育水平和质量,更好地培育建设社会主义事业的优秀人才。
二、合作原则
双方秉着诚信互惠、平等互利、相互支持、相互理解、相互配合、共同确保双方信誉的原则,扩大教育规模,提升教育水平,提高教育质量,服务学生、服务社会,开展合作办学。
三、合作范围与内容
自学考试全日制助学班合作(联合)办学专业:
学制:专科二年专升本二年四、权利、职责与义务
(一)甲方权利、职责与义务1、甲方在合作中拥有自身的法定权利
(1)维护学校的信誉;(2)专业的确定;教学与课程计划、教学质量考核、评价方式与标准的制定;(3)审核、制定招生与宣传的方式、方法、标准、内容;(4)任课教师选派、聘用、考核、评价与监督;(5)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条例、政策制定、修改管理办法
f和制度;(6)双方签订的协议书中具体规定的其他权利。2、职责与义务(1)按法律规定的职责和义务;(2)负责教学管理:①组织实施教学计划,负责教学辅导与成本;②提供教材目录、教材、辅导参考资料;③检查学生管理工作。(3)负责学生的学籍、档案管理;办理和颁发毕业证与学位证;(4)为乙方在合作中的工作提供方便;(5)按双方签订的协议书具体规定的其他职责和义务。
(二)乙方权利、职责与义务1、乙方拥有自身法定的权利
(1)负责组织发动生源,生源在50人以上(含50人)就地办班,生源在50人以下送甲方培养。
(2)维护学校(单位)的信誉;(3)确定招生与宣传的方式、方法、时间;(4)乙方工作人员选派、待遇和工作考核、评价、监督管理;(5)按国家法律、法规、条例、政策制定、修改本方管理办法和制度;(6)双方签订的协议书中具体规定的其他权利。
2、职责与义务(1)按国家法律规定的职责和义务;(2)负责组织招生和学生全部日常管理工作;确保按教学运行要求成建制编组、安置、管理学生;并负担成本;(3)提供教学条件、场地和设备;协助甲方派出教师和工作人员工作并安排食宿;协助实施教学管理;(4)负责按政府有关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收取学杂费并及时转交甲方;(5)按签订协议书具体规定的其他职责和义务。
五、经费收支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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