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人而应遵守的其他义务。
第七条乙方须提交文件乙方在本合同正式签署前,须向甲方提交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1、保证人及共有人身份证明;2、保证人及共有人户口本复印件;3、其他甲方要求提供的文件。
第八条违约责任1、乙方、丙方违反上述相关合同约定的和(或)有关法律规定的义务的,即构成对甲方的违约,包括不限于以下情况:(1)乙方或丙方违反本合同的承诺和保证条款;(2)乙方或丙方违反本合同的其他条款或义务、责任;(3)丙方未能向债权人偿还债务而使债权人向甲方主张代偿的;(4)乙方或丙方被撤销、解散或破产而未宣告的;(5)乙方或丙方质物被司法机关或其他有权机构采取查封、冻结、拍卖或采取其他强制执行措施;(6)乙方或丙方有其他违反本合同的行为或损及甲方正当利益足以妨碍本合同正常履行的行为。乙方或丙方如出现上述违约行为,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担保总金额的10%,并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其他损失。2、甲方违反了本合同约定的和(或)法律规定的义务,即视为违约,甲方应当赔偿由此给乙方成的直接损失。违约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1)没有按时向债权人承担上述借款的保证义务;(2)没有按时返还甲方提供的借款风险保证金;(3)其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3、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丙三方均应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各项责任与义务。
第九条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指超出本合同控制范围、无法预见、无法避免或无法克服、使得本合同反担保保证人一方部分或者完全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事件。这类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
第5页共8页
f战争、罢工、暴动、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者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2、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反担保保证人一方在本合同项下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义务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期自动中止,并且其履行期限应自动延长,延长期间为中止的期间,反担保保证人无须为此承担违约责任。3、提出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反担保保证人应及时书面通知担保人,并且在随后的十五日内向担保人提供不可抗力发生以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提出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反担保保证人还应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排除不可抗力;4、发生不可抗力,三方应立即进行磋商,寻求一项公正合理的解决方案,并且要尽一切合理的努力将不可抗力的影响降至最小。
第十条本合同的独立性1、本合同项下乙方所有义务和责任不因主合同或者其他合同的解除或终止而当然解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