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_____________
保证反担保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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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担保人: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传真电话:邮政编码:
(以下简称甲方)
反担保保证人: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以下简称乙方)
债务人: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以下简称丙方)
鉴于:
1、甲、丙双方已签订
,约定由甲方为丙方向
(以下简称“债权人”)申
请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期限为个月的保证保险提供连带保证担保,
甲方已向债权人出具连带责任保证函;
2、乙方已充分了解《委托保证合同》中的所有条款,为保障甲方在代丙方向债权人清偿债务后
自身担保债权的实现,经各方充分协商,乙方愿意用其共同所有的或个别所有的、现在所有的及
将来所有的全部财产以连带保证的方式向甲方提供反担保保证,并承担反担保的保证责任。
为确定各方的权利义务,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之规定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释义1、本合同中的甲方是指反担保法律关系中接受乙方提供连带保证担保的债权人,也是为丙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保证人;2、本合同中的乙方是指反担保法律关系中的反担保人,即向甲方提供连带保证担保的保证人;3、本合同中的丙方是指对债权人负有债务并由甲方为该债务提供了保证担保的被保证人;4、本合同中的债权人是指对丙方拥有债权并接受了甲方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债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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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5、本合同中主合同是指债务人与主合同债权人签署的合同(协议)。
第二条保证反担保的范围1、乙方在其保证范围内对上述《委托保证合同》中约定的甲方因履行保证义务而代丙方向债权人偿还的所有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支付的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失赔偿金、向债权人或第三方偿付的与追索有关的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该等款项自甲方付款之日起至清偿时以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以及其他费用和损失、甲方为进行追偿所发生的实际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保险费及申请执行费用等)承担无限连带赔偿责任;2、上述《委托保证合同》中约定的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担保费本息,甲方实现债权的费用(含申请执行的费用)以及其他费用等。3、甲方实现追偿权及申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