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火灾时,乘客直接从疏散口往地面疏散,
f当站台层火灾,往下层站厅层疏散4)地下一层侧式站台车站,当轨行区或侧站台火灾时,两侧侧站台乘客均往地面层疏散。5)高架车站站台层火灾时往下层、站厅层或地面层疏散;当下层站厅层火灾时,往地面层疏散;滞留在站台上乘客通过列车往下站疏散。5、安全出口应符合下列规定:1车站每个站厅公共区应设置不少于2个直通地面或其他敞开空间的出口;2换乘车站站厅公共区安全出口,按每条线不少于2个设置;3站台至站厅通道、楼扶梯不得少于2处;4地下一层侧式站台车站,每侧站台不应少于2个直通地面的或其他敞开空间的出口;5在站台有效长度之外,每端均应设置到达轨行区的人行楼梯;6有人值守的设备和管理用房,其每个防火分区安全出口的数量均应少于两个,并应有一个安全出口直通地面。设于站台层有人值守的设备管理用房,当内走道与疏散楼梯间联通时,可作为该区的一个安全出口;7无人值守的设备管理用房区,其每个防火分区均应至少设置一个与相邻防火分区相通的防火门作为安全出口;8出入口应按不同侧方向设置,当同侧向设置时,两个出入通道口之间的净距不应小于10m;9竖井、爬梯以及设在两侧式站台之间的过轨联络地道,不得作为安全出口。10进入过街地道、地下商业的出口不得作为安全出口;11换乘车站的换乘通道,换乘梯及设备管理区内的消防专用通道不得作为乘客的安全出口;6、疏散距离应满足下列规定:1有效站台长度内任一点至梯口(通道口)的距离不应大于50m。2站厅公共区的任一点距通往地面出入的通道口的距离不应大于50m。3当出入口通道长度超过100m时,中段应加设消防安全口以满足不大于50m距离的规定。困难条件下,无法实施消防安全口,则应采取措施满足人员疏散的消防要求;4有人值守的车站设备、管理用房的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距离不应大于40m,位于袋形通道两侧或尽端的房间,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距离不应大于20m;各部位疏散通道最小宽度应符合下列规定:1设备、管理区房间单面布置时,不应小于12m,双面布置时,不应小于15m;2站台两端去轨行区的人行梯,不应小于12m(11m);3消防专用通道不小于12m(11m)六、建筑构造(一)防火墙、防火分隔墙、防火门窗及防火卷帘1车站公共区与设备管理用房区之间应设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防火墙。2对于车站控制室及重要电气设备用房,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分隔墙和不低于15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进行防火分隔。3设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