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纷纷向IMO散装液体和气体分委会(BLG)提交提案,要求考虑对现有的NOxCode进行修订,允许按另外一种等效的方式来进行试验、检验和发证。经过两年多的讨论,为让TierIII标准如期顺利实施,在西方国家的推动和IMO的配合下,最终在本次环保会上通过了NOxCode修正案和SCR导则。根据NOxCode修正案,对于某些配备SCR系统的柴油机,由于技术和其他实际原因不能按正常的程序进行整体台架试验以及不能按现有NOxCode要求进行船上试验时,在主管机关(或RO)批准下允许按SCR导则规定的SchemeB方式(B方案)进行验证。这样通过把B方案纳
f入强制性的文件,将原要求的柴油机必须与其NOx减少装置一起进行整体台架试验以取得EIAPP证书的要求,变更为允许柴油机与SCR系统分开进行试验,从而使B方案合法化。而试验、批准和前期发证等程序可参照此作为配套的SCR导则进行。根据SCR导则,当配备SCR系统的柴油机采用B方案时,允许SCR系统和柴油机分别进行台架试验,但对SCR系统(主要指SCRchamber)又可使用等同于柴油机实际排气的模拟气体进行试验,且可采用尺寸缩放而非全尺寸的SCR系统来进行,此外还允许采用模拟方式(如计算机)来计算SCR系统的NOx转化率。至此,配备SCR系统的柴油机NOx排放值可以基于前期单独进行台架试验的柴油机的NOx排放值和计算出来的SCR系统NOx转化率、根据SCR导则中的公式计算得出,这样NOx技术案卷所需信息和数据也被认为齐全,可据此签发EIAPP证书。此后,在柴油机连同SCR系统安装到船上并进行了额定功率的25、50、75三个负荷点的整体船上核实试验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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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st并满意后,可以签发IAPP证书。对SCR导则第77条对整体装船后的船上核实试验是否仅适用于对母型机的问题,此前以美国为首的国家强烈要求删除该条,以实现船上核实试验对每台柴油机均适用的目的,我国对此专门向环保会提交了提案,经过讨论,IMO最终决定保留此条。问题显现采用B方案虽然解决了相关问题,但实际上在整个修订过程中包括我国在内的不少成员国均对B方案提出反对或质疑,而从目前通过的文本来看,为避免将来实施中的风险,确实还有一些地方亟待解决。比如说,除了确保SCR本身的设计和性能、SCR在船上柴油机排气管上的实际布置和还原剂喷射系统本身性能外(A、B方案均有这些特性),由于B方案允许采用模拟气体、模拟方式计算和尺寸缩放试验,因此如何确保这3个方面的精确度和可信度是B方案等效于A方案的关键。由于尺寸缩放实验采用的催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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