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华,出资额为肆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0。
第七章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十七条股东之间可以自由转让出资,不需要股东会同意。第十八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1、必须要有半数以上的股东同意;2、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不购买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3、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第八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九条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4、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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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5、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弥补亏损方案;8、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9、对发行公司债券和股票作出决议;10、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11、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事项作出决议;12、修改公司章程。第二十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股东会以股东会会议的方式议事,应有全体股东参加,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参加,因事不能参加,可以委托他人参加,并出具书面委托书。第二十一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1、会议事由:(1)召开定期会议:定期会议一年召开一次,在每年12月30日召开。(2)召开临时会议: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执行董事或监事提议可以召开临时会议。2、会议主持:公司不设董事会,股东会由执行董事召集并主持,执行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执行董事指定的其他股东主持。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照《公司法》规定行使职权。3、会议议案表决:股东会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每项议案均需三分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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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4、会议表决权: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5、会议纪要: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并详细作好
会议记录,形成会议纪要,股东必须在会议纪要上签字。第二十二条本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名,由股东会选举
产生。第二十三条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1、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2、执行股东会议的决议;3、决定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4、制订本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弥补亏损方案;6、制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