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人员的绩效考核方案
公司实行绩效考核的真正目的,是改善工作业绩和提升员工能力,自下而上地达成公司的工作目标。公司中的行政管理人员的工作流程基本上属于公司核心业务流程以外的辅助流程,工作性质主要为支持和服务。结合公司行政工作本身具有的工作难以量化、工作成果不显化、计划性不强、内部存在着大量临时性的团队合作式工作、需要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工作等特点,特制定本考核办法。1、被考核人可以通过调整自己的行为影响或改变考核指标的完成质量。2、对工作过程的关注要比对工作结果的关注更强。3、行政人员与本部门之外人员的工作协调质量也是绩效考核必须考虑的内容。1、以岗位职责为出发点,设置重点工作任务考核指标。指标简单明确,突出重点,不宜过多。工作任务完成的质量由被考核人的主管领导进行考核。2、设置态度考核指标,主要对被考核人员出勤率、工作积极性、工作责任心方面进行评价。由被考核人员的主管领导进行考核。3、设置周边协调部门评价指标,对被考核人员在沟通和协调中的响应及时性、服务质量、协作精神进行评价。周边绩效指标由考核人员的主要外部协调部门的人员进行考
f核。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对以上三类指标赋予不同的权重,以突出考核的重点。其中,工作任务考核指标的权重占到60;态度考核指标占20;周边协调部门评价指标占20。1、自我评估法:所有行政人员均采取自我述职报告和上级主管考核综合评判的方法,自我评估是自己对自己一段工作结果的总结,让被考核者主动地对其自己的表现加以反省、评估,为自己的绩效作出评价。2、上级评价:采用级别评价法,即直接领导初评打分、上级主管领导复评打分的方法。直接上级进行考核,是因为通常他们是最熟悉员工工作以及他们的工作状况和工作结果的人。在员工的直接上级独立地员工评估后,一般还要由上级的上级对评估结果作出复核,这样有助于减少肤浅的或有偏见的评估结果。3、横向考核:由主要外部协调部门的人员进行评价。由主要外部协调部门的人员进行评估能够获得全面的信息。外部协调部门的人员对行政人员的服务精神、协调沟通能力、对外部需求的反应能力更能掌握最真实的资料。考核周期设置的一个原则是要针对公司的不同实际情况来进行设置,不宜过长,也不宜过短。如果评价周期过长,一方面评价结果会带来严重的“近因效应”从而给评价带来误差,另一方面将使员工失去对绩效考核的关注,最终影响
f考核的效果,不利于员工绩效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