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上诉意见书
审判长、审判员上诉人就自己的上诉主张,出具上诉意见如下上诉意见与上诉状不一致的地方,以本上诉意见书为准
1、上诉人的诉讼请求是第一、判决撤销原一审判决第二、支持上诉人原一审诉讼请求(1)被上诉人向上诉人交付约定置换房屋150平方米;(2)被上诉人向上诉人交付约定的原先所居楼层原地层。或者(1)交付原先所居楼层原地层;(2)交付房屋125平方米,另补房屋面积差价20400元,违约损失20400元;(3)临事安置费10200元;搬迁费1600元;另外退还上诉人7000元。2、上诉事由
第一、一审判决没有查明“旧房改建置换合同”的实质内容和被上方违约不履行的问题(1)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共同核定上诉方的旧房为125平方米,并
f在协议中写明无需经过测量,双方共同认可将旧房评估为125平方米,这种约定,并不违反法律规定,这种合意,极为双方认定的法律事实被上诉方事后翻牌,认为旧房没有经过测量,实际仅为不到60平方米,本身就是违约,人民法院不能支持这种违约行为;(2)被上诉人约定置换给上诉人的置换比例为1:12,原旧房为125平方米,被上诉方置换和给上诉人新房屋的面积,就应当是150平方米,而不是123平方米或者125平方米被上诉方事后翻盘,认为只要给上诉人123或125平方米的新房屋即可,本身就是违约,人民法院不能支持这种违约行为;(3)被上诉人还在“旧房改建置换合同”第四条承诺“甲方将新房建好后,甲方将乙方所居楼层原地层置换给乙方”被上诉方表示:新房屋建好后,上诉人原先居住的地层,被上诉方应当置换给上诉人所以被上诉人应当交付给上诉人的房屋,包括两个部分,即:A、150平方米住房一套;B、上诉人原旧房地面层125平方米(约定面积),至少60平方米(被上诉人自认面积)。“旧房改建置换合同”是上诉人和被上诉人真实意思表示,应当如约履行被上诉方违约不履行合同的行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而不是予以支持。
第二、原一审判决适用法律错误(1)约定的原先所居楼层原地层应当给付;
f(2)被上诉方不如约交付置换房屋,应当承当违约责任,赔偿上诉人损失。被上诉人约定给予上诉人150平方米的住房,结果只愿意给125平方米,少给了25平方米,按市价1200元平米,上诉人减去3平方米误差,按减少22平方米,对方就应当补偿上诉人20400元;被上诉人违约减少了交房面积,理应赔偿违约金或者可预期利益,上诉人要求获得相当于减少面积价款20400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