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2-4分;教师间闹不团结,相互诋毁或吵骂、打架等,责任双方均视情节扣3-5分。(2)应服从学校安排,按时完成学校分配的各项任务,关心集体,维护学校声誉,不做有损学校声誉的事情,否则扣36分。(3)每位教职工都应自觉接受社会和家长的监督,正确处理与家长的关系,认真听取家长的意见和建议,对家长要文明礼貌,不训斥、指责家长。经查实属主观原因与家长争吵、打架,视具体情况扣16分。4、廉洁从教,为人师表(25分)。
f(1)坚持高尚情操,自觉抵制社会不良倾向的影响。(2)严格遵守收费相关规定,每次收费前向学生及家长讲明收费政策、收费项目及标准,任何教职员工不得擅自向学生推销商品、教辅资料,不得有偿家教,否则,视其情节扣16分。(3)仪表端庄,树立教师的良好形象,穿着得体,装饰应符合教师特点,应在学生面前起示范作用。穿着过于暴露的奇装异服或首饰过于炫耀、扎眼,且学校多次批评仍不改正者,扣1-10分。(4)远离“黄”、“赌”、“毒”及邪教组织,不参加迷信活动及反动组织,视其情节扣16分。(5)不在工作时间酗酒,不在上课时间使用手机。因此而出现事故或引发其他不良后果的,视其情节扣110分。5、终身学习,潜心钻研(15分)(1)树立终身学习理念,积极参加各种理论学习、业务进修,掌握必要的现代化教育手段,努力提高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积极参加教学科研活动。(2)积极参与教育教学研究,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此方案从2010年9月1日起试行,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f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