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师范大学学生创新创业基地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浙江师范大学学生创新创业基地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学生创新创业基地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更好落实浙江师范大学校长办公会议关于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建设
(以下简称创业基地)要求,规范创业基地的管理,保证学生创业基地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地开展,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创业基地通过为学生提供创新创业实践平台,鼓励和培养大学生的创业
精神,引导大学生在艰苦创业的实践中学习创业知识、激发创新精神、磨练创业意志、培养创业品质、提高创业能力、拓宽就业渠道。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三条学校成立学生创新创业指导委员会,领导、统筹和协调全校的大学生创
新创业工作,具体负责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的整体规划、年度安排、立项与结题审批、监督管理等重大事项的决策。委员会主任由校长担任,副主任由分管学生工作、教学工作和科研工作的校领导担任,成员由教务处、科技处、社科处、计财处、学生处、研工部、后勤管理处、校团委等相关单位、部门负责人组成。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指导办公室)设在校团委,负责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以及学生创新创业基地的具体管理。第四条指导办公室的职责:
1、根据上级团组织和校党委关于鼓励大学生创新创业的相关文件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编制我校学生创新创业基地的发展规划;2、了解国家、地方以及我校相关鼓励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政策,为同学提供相关咨询服务,鼓励同学积极创业;3、招募同学组建创新创业团队,受理创新创业团队进入创业基地的申请,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并公布入住团队名单;4、负责对创新创业团队项目的实施过程进行监控,防止其出现转租或擅自改变申报项目等违规行为;5、负责学生创新创业基地的整体形象设计、宣传和对外联络;6、代表校方与创新创业团队签订创业基地使用的相关协议,办理入驻与退出创业基地的相关手续,并按照协议实施权利、履行义务;7、负责对入驻创业基地的创新创业团队的考核;
f8、学校交办的其他需要由大学生创新创业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的工作。创新创业团队的入驻第三章创新创业团队的入驻第五条入驻条件:
1、创新创业团队负责人及其成员必须为浙江师范大学全日制在校学生;2、创新创业团队自愿接受创业基地的相关管理制度,并遵守执行;3、创新创业项目应具有一定的创新性或良好的市场潜力,鼓励创业项目与专业相结合;4、创新创业团队应具备一定项目启动资金和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