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了关于教育革命的“最新指示”,在农村,应由贫下中农管理学校。这一理论被迅速应用到农信社的管理中。就这样信用社职工
f由脱产改为不脱产,走上了“亦工亦农”的道路。这种管理体制造成了人才的大量流失,对信用社的发展造成了毁灭性的打击。1972年10月,人民银行召开全国工作会议,重新明确信用社职工的政治和经济待遇,放弃“亦工亦农”的道路。这对当时的农信社来说实乃雪中送炭。然而好景不长,1977年由于“左”的思想,信用社完全交由银行管理,再一次把全民所有制的国家银行与集体所有制的信用社合二为一,混淆了两种所有制的界限,信用社再次被打上“官办”的烙印,成为银行的附庸。
经过管理体制的几次“折腾”,信用合作组织的原则被蚕食殆尽,丧失了合作组织和金融组织的特征,干部队伍、资金和业务收到了严重的损害。
(三)1979年2月,信用社迎来了改革的春风。国务院发出《关于恢复中国农业银行的通知》,对信用社的归属、机构设置作了明确的规定。根据该通知的精神,各地在抓紧恢复农行的同时,也加强了对信用社的领导。农信社在农行领导的管理体制下改革开始启动。随着我国农村生产、流通体制取得巨大成功,农信社作为农行的基层机构,其管理体制、机构设置已不能满足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因此从1983年开始,已恢复农信社“三性”的改革在全国范围内展开试点。农信社网点得以普及,业务经营的自主权逐步扩大,为下一步深化体制改革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f从1984年开始的改革中,影响最为深远的改革措施当属县级联社管理体制的建立。县联社的成立,对于加强基层社的建设,对于进一步恢复和加强农信社组织上的群众性、管理上的民主性、经营上的灵活性都发挥了极大的促进作用。它的建立,是信用社走向完全自主管理和发展的重要标志。
1993年12月25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了“建立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分离,以国有商业银行为主体、多种金融机构并存的金融组织体系”的改革目标。1996年7月13日,全国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工作会议在京召开,明确了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目标:建立和完善以合作金融为基础,商业性金融、政策性金融等各种金融机构分工协作的服务体系。同年8月,国务院农村农村金融体制改革部纪协调小组发布《农村信用社与中国农业银行脱离行政隶属关系实施方案》的通知,正式宣告农信社与农行脱钩。这标志着经历了长期的迷惘与等待之后,农村信用社重新走上了独立发展之路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