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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忆农村信用社发展历程
风雨六十载,今朝竞风流。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六十多年来,农村信用社走过了一条充满“坚持”与“执着”的发展道路。2006年以来,省联社招聘了众多的大学生员工,当我们跨入农信社的大门时,当我们为农村合作金融事业奋斗时,我们有必要了解农村信用社的发展历程。
(一)1949年新中国成立,中国历史赢来了崭新的一页。在旧时代混乱的政治时局下艰难生存的信用合作社,在1949年赢来了一个崭新的发展时期。从在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上被提上议事日程,到被第一届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列入国家战略;从1954年拥有了统一名称,到最终确立了发展章程,农村信用社在新的政治环境下获得了新生。在国家支持下,农村信用社在中国赢来了第一次大规模的发展,很快成为新中国打击高利贷、发展农村经历的有力武器。
1951年5月,中国人民银行组织召开了第一届全国农村金融工作会议,明确了农村信用社在组织性质、功能定位以及业务范围等一系列困惑,为信用社的发展指明了方向。
1955年中国人民银行颁发了《农村信用合作社章程》,对农村信用社的性质和任务从规章制度上进行了更加明确地规定。至此,在中国已经诞生多年的农村信用合作社,终于明确了自己的身份,一场农村信用社发展的热潮在中国大
f地上迅速蔓延开来。(二)从1951年全国农村工作会议开始到1958年,农
村信用社均由人民银行领导,从发展的现实效果来看,这段时间的管理是成功的。但是从这之后到1978年这20多年里,对农信社而言,称得上是一段噩梦般的经历。1958年12月,中共中央颁发了《关于适应人民公仆化的形势改进农村财政贸易管理体制的决定》,实行“两放、三统、一包”。此后,国务院专门下发文件,将农信社与银行营业所合并,称为“信用部”,下放给人民公社管理。“所社合一”和“政社合一”的出现,严重影响了信用社的发展。1959年5月,人民银行总行召开了全国分行行长会议,收回了下放给人民公社的银行营业所,下放给生产大队,变为“信用分部”,这样的安排使信用社完全丧失了自主权,开始沦为生产大队平调社员财物的工具,严重损害了信用分部在社员中的信誉。1962年,中央政府在总结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将农信社的领导权从生产大队收回,由人民银行进行全面、垂直的领导,恢复信用社的性质和任务,使农信社得到恢复和发展,重新走上了健康发展的道路。
1966年,刚刚走上健康发展道路的农信社又被“文化大革命”卷入了动荡的漩涡。1968年8月,毛泽东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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