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社区志愿者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弘扬当代大学生的志愿奉献精神,增强其社会实践能力,促进社区志愿者队伍更加规范、有序地发展,全面推动社区志愿服务事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各社区志愿者属于外国语学院白鸽志愿者服务队成员。外国语学院白鸽志愿者服务队负责社区志愿者的招募、注册、培训、管理、考核、表彰以及宣传等相关事宜。第三条注册社区志愿者按照自愿参与的原则参加各项社区志愿服务活动,并接受白鸽志愿者服务队的统一管理。第二章招募和注册第四条面向全体潍院学子公开招募社区志愿者。第五条申请注册成为外国语学院社区志愿者需具备以下条件和素质:(一)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具有奉献精神;(二)具有从事社区志愿服务所要求的身体条件和服务能力;(三)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四)师范专业或有教师经验者优先;(五)承认并遵守本社区志愿者服务守则。第六条凡符合社区志愿者申请条件者,可以通过下列程序进行申请注册:(一)申请人向白鸽志愿者服务队提出注册申请,填写统一格式的注册登记表(见附件一);(二)白鸽志愿者服务队负责对申请人情况进行面试审核;(三)审核合格者,由白鸽志愿者服务队建立志愿者档案。第三章培训和管理第七条白鸽志愿者服务队负责志愿者的培训和管理工作并建立志愿者的相关档案,培训合格者,颁发社区志愿者上岗资格证及白鸽志愿者服务记录册。各社区成立志愿者小分队,设组长一人,负责每次志愿活动的联络、通知、点名、带队及服务册的填写,并确保志愿者在志愿活动中的安全。第八条社区志愿服务(一)白鸽志愿者服务队组织志愿者参加专业讲课培训;(二)每次志愿活动,志愿者须统一着装并佩戴志愿者证;(三)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或培训,不得迟到、早退或中途离岗;(四)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调动所服务社区或冒名顶替参与志愿活动;(五)自觉维护志愿者的形象,不得以志愿者的身份从事任何以营利为目的或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六)不得以任何个人原因影响志愿服务活动;(七)如因重病等紧急原因不能参加服务,必须事前递交请假条(或证明),以安排协调他人提供志愿服务,事后补假无效;(八)遵守本制度并认真服从白鸽志愿者服务队和相关社区的管理安排,爱护社区公物,维护自身形象。第四章评估与表彰第九条白鸽志愿者服务队依据志愿档案、社区反馈,综合评定各志愿者志愿服务工作。第十条社区志愿者按白鸽志愿者管理办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