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运代理协议
合同号:
签订日期
年月日
甲方(货运委托人):联想神州数码有限公司乙方(货运代理人):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办理货物运输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代理事项
1.甲方委托乙方办理以下第
项事宜:
a代理铁路货物托运(含铁路快件、中铁快运);
b代理航空货物托运(国内各航空公司);
c代理铁路货物取货事宜。
2.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托运货物事宜时,应认真准确填写乙方所提供的《货运单》或《货物
托运单》并由乙方签收,该《货运单》或《货物托运单》一式联,甲方执联、
乙方执联、
执联。
3.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取货事宜时,应当明确告知乙方待取货物的名称、数量(件数)、预计到货日期并填写乙方代取货物所必需的单证或凭据。
4.乙方指派
为与甲方货运代理事宜联系代表,代表乙方处理与甲方之间一切有
关货物代理事宜,包括有关单证的签收、货物的保管、运输过程监控、费用的结算、赔
付的处理等。该代表变更时乙方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由此产生的责任及损失
乙方应全部承担。
二、保密条款
1.为完成本合同委托事项,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或者乙方从甲方获取的资料和相关的商业秘密,包括商业、技术、公司政策、客户名录、发货情况等,乙方负有保密的义务,并且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以使其所接受的资料免于散发、传播、披露、复制、滥用及被无关人员接触。
2.乙方应当告知并以适当方式要求其参与本合同工作之雇员遵守本协议规定,若参与本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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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同工作之雇员违反本协议规定,乙方应承担连带责任。
3.乙方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不受合同有效期限的限制,即使本合同终止,该保密条款对乙方仍然有约束力。
4.若乙方违反本保密条款的约定,应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救措施,继续履行保密义务,
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的,还应另行
支付赔偿金,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三、委托费用及结算方式
1.委托费用包括包装处理费、货物至起运车站或航空港的短途运输费、手续费和货物从起运地至到达地的运输费用以及其它办理托运货物所需费用。
2.委托费用的计算方式为:a代理铁路货物托运费用:b代理航空货物托运费用:c代理铁路货物取货费用:
3.甲方按照以下方式与乙方结算委托费用:a甲乙双方每月结算一次委托费用;b委托费用按照甲方实际委托乙方的工作量,以已经履行完毕、收货人已经签收的《货运单》或《货物托运书》为依据进行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