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浙江省义乌市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重点工作分工方案
一、建立“市场采购”新型贸易方式建立“市场采购”
(一)研究确立“市场采购”新型贸易方式,明确新型贸易方式的定义、适用范围和管理办法等,批准后组织实施。(商务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外汇局)(二)制定实施与“市场采购”新型贸易方式相适应的海关、税务、工商、检验检疫、外汇监管措施和办法、确保相关监管措施和办法衔接配套。(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外汇局)
二、支持电子商务发展
(一)支持建立有利于电子商务发展的管理模式。(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二)支持并推动非金融机构支付业务规范发展。(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三)支持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及电子支付业务。(外汇局、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
三、建设国家级小商品国际贸易区及发展进口、转口贸易建设国家级小商品国际贸易区及发展进口、
(一)支持建设国家级小商品国际贸易区。(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质检总局)(二)将义乌市场及展会纳入国家对外合作项目及大型活动,支持“非洲产品展销中心”等进口商品展贸专区招商推介。(商务部、外交部、贸促会)(三)按照海关对进口展览品监管的有关规定,为义乌进口商品馆的暂时进口商品办理延期事宜提供便利。(海关总署)(四)支持设立国家级救灾物资仓储采购基地和信息平台。(商务部、民政部)
四、建设国家级重要会展平台
f(一)支持将“中国义乌国际小商品博览会”列为部委重点支持展会。(商务部)(二)支持将“中国义乌文化产品交易博览会”、中国义乌国际森林产品博览会“、中国国际旅游商品博览会”列为部委重点支持展会。(文化部、林业局、旅游局)
五、建设境外经贸合作区
研究制定商贸物流型境外经贸合作区扶持办法;支持中国义乌(坦桑尼亚)经贸合作区建设。(商务部、外交部、财政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人民银行、银监会、保监会、外汇局)
六、支持义乌商贸服务业集聚区发展
(一)支持建设科技兴贸出口创新基地、国家级小商品研发中心。(商务部、科技部)(二)支持建设具有国内外重大影响和品牌知名度的文化产业集聚区。(文化部、财政部)
七、构建品牌和质量提升机制
支持创建“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设立市场发展研究中心义乌研究基地,加强对义乌市场的品牌保护,支持开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