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您的观赏
华东理工大学文件
校继〔2014〕1号
华东理工大学关于印发《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为规范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现将经学校第十一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的《华东理工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华东理工大学2014年6月27日
谢谢您的观赏
f谢谢您的观赏
内发:各学院、所,机关各部门,奉贤校区管委会,金山科技园管
委会,后勤
华东理工大学校长办公室
谢谢您的观赏
2014年6月27日印发
f谢谢您的观赏
华东理工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
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暂行规定》(〔88〕学位字012号)及《华东理工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结合学校成人高等教育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指的成人高等教育包括夜大学、函授、网络教育和自学考试等国家规定的成人教育形式。
第二章申请学士学位的条件第三条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须符合以下条件:(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学术道德规范,思想品德良好。(二)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学习内容和总学分,经审核准予毕业,获得本科毕业证书。(三)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除外)各科成绩必须在70分及以上,或所有课程的平均成绩在75分及以上(部分课程以“合格”或“不合格”评定的,需获得“合格”)。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全部课程成绩必须合格。同时,凡是2014年6月以后参加4门指定的自考本科专业核心课程的考试成绩均须达到70分及以上。(四)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达到良好(或B级)及以上。(五)申请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要求为:
谢谢您的观赏
f谢谢您的观赏
1成人高等教育非英语专业本科生(自学考试本科生除外):毕业前作为“在校生”的,须参加由本校集体组织报名的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且成绩达到上海市学位办公布的可授予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的英语水平最低线;或参加由学校命题的学位英语考试(在读期间限报考两次),且成绩合格。
2成人高等教育英语专业本科生(自学考试本科生除外):毕业前作为“在校生”,须参加由本校集体组织报名的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且成绩合格(合格线由外语学院会同有关部门根据相关规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