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信息上报制度
一、本制度所指的信息是向卫生行政部门报送的数据与信息。二、每月月初从信息系统提取门诊、住院、医技科室报表所需各类基础数据,并对提取出来的各类数据进行整理、核对、汇总;对不能直接提取的数据进行手工收集、整理、逐条核对,核对无误后完成各类月、季度、年度统计报表并打印。三、每月从计划财务科、医务部、药学部、医院感染管理科、人力资源部、后勤科、急诊医学科、采购供应科等相关部门取得上报数据,各科室负责对所提供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四、卫计委网络直报以医院业务报表和各科室提供的相关数据进行填写。五、填写完毕后,经院领导审核无误后上报。六、在网络直报的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向主管领导请示和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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