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览区等。b按环境的功能划分(我国宪法分类)生活环境是与人类的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过的自然因素。生态环境是指影响生态系统发展的各种生态因素,即环境条件。如气候、土壤、生物、等。c按环境范围的大小划分室内环境、村镇环境、城市环境、区域环境、全球环境和宇宙环境等d按环境要素划分(我国环境保护单行法制定采用)大气环境、水环境(包括海洋环境、湖泊环境、河流环境等)、土壤环境、生物环境(森林环境、草原环境)、地质环境等2简述我国环境法中的环境范围及其与环境科学中的“环境”概念的联系与区别。联系:环境法的“环境”,是以环境科学关于“环境”的定义为依据,指的是围绕着人类而存在的由自然要素所构成的物质环境(物质条件和空间)区别:环境科学上的各种环境要素并非全部或现在都能成为环境法保护对象1)“环境”是环境保护法的保护对象,其概念和范围必须明确、具体;2)环境保护法保护的客体是有限的。限于人类活动能够影响、调节或支配的自然客体。环境法保护的客体范围呈扩大趋势。无力保护或对其认识有待深化的环境要素不能成为保护对象3)环境保护法保护的环境具有价值取舍。以其在维持生态平衡和环境功能中的作用而决定
f3简述人类环境观发展的阶段、各阶段的观念形态及其对环境问题的产生、发展和解决产生的影响。
(1)古代:人类畏惧自然、崇拜自然阶段原因:生产力低下,科学技术不发展,对自然的认识处于蒙昧阶段表现:对自然的畏惧心理和盲目崇拜:对动物的崇拜、对天象的崇拜
(2)近代:人类无视自然、主宰自然阶段原因:生产力发展,科学技术进步,提高了人类认识自然,尤其是改造自然的能力表现:无视自然规律,盲目征服自然
取得改造自然的辉煌成就、遭受盲目征服自然带来的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3)重视自然,与自然和睦相处、协调发展阶段原因:生产力水平进一步提高,科学理论的兴起与深化,提供了正确认识人类与自然关系的
科学方法论和必要的技术手段表现:重视自然、与自然和谐发展。环境保护的提出和实践
4简述环境问题的分类及其之间的联系。根据环境问题产生的原因划分
1、原生环境问题(第一环境问题):由于自然界的运动引起的环境问题2、次生环境问题(第二环境问题):人为原因引起的环境问题。(a)环境破坏由于人们不合理的开发利用活动造成的环境破坏和自然资源浪费(b)环境污染由于人们在生产建设或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粉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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