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政府牵头、部门协
同、医院实践,发扬基层首创精神,充分调动广大医务人员积极性,大胆探索、锐意创新,突破现有政策障碍和既得利益藩篱,逐步建立符合本市实际的公立医院体制机制。
(三)工作目标巩固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经验与成果,深入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面落实政府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破除公立医院逐利机制,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建立起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到2017年年底,基本建立分级诊疗服务体系,各级各类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落实促进分级诊疗的医保支付政策,预约转诊占公立医院门诊就诊量的比例提高到30以上。城市三级医院普通门诊就诊人次占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人次的比重明显降低。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得到有效控制,卫生总费用增幅与我市地区生产总值的增幅相协调。参保人员实际报销水平稳步提高,总体上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降低到28以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初步建立,医疗服务体系能力明显提升,就医秩序有效改善,患者与医务人员满意度明显提升,群众就医负担减轻,有效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二、实施范围我市范围内的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包括省驻青公立医院、疗养院,市和区(市)政府举办的公立医院(含已参与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医院),部队、高校、行业和国有企业举办的公立医院。三、主要任务(一)推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1理顺政府办医工作体制。合理界定政府作为行业监管者、部分机构出资人的职责和公立医院自主运营管理权。市、区(市)分别组建由政府分管负责同志牵头,政府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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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部门主要负责同志、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以及其他利益相关方组成的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履行政府办医职能,负责公立医院的发展规划、章程制定、重大项目实施、财政投入、运行监管、绩效考核等,并明确办事机构,配备工作人员,承担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履行在公立医院改革与发展中应承担的职责,共同推动建立协调、统一、高效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稳步推进公立医院去行政化改革,市、区(市)卫生计生部门负责人不得兼任公立医院领导职务,逐步取消公立医院行政级别。
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编委办、市委组织部、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物价局,各区、市政府(排在第一位的为牵头部门,下同)
2完善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深化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改革试点工作,完善法人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