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嘉定区2018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
【法规类别】劳动安全与劳动保护【发文字号】嘉府发20186号【发布部门】80903D002【发布日期】20180312【实施日期】20180312【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嘉定区2018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嘉府发〔2018〕6号)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街道办事处,嘉定新城、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区安委办拟定的《嘉定区2018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特此通知。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2018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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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嘉定区2018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是检验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本市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实效之年;更是继续推动城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确保城市运行安全和生产安全,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安全需要至关重要的一年。一、总体要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落实区委、区政府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按照《贯彻落实<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本市城市管理精细化工作的实施意见>三年行动计划》的要求,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以全覆盖、全过程、全天候和法治化、社会化、智能化、标准化为着力点,把精细化管理的理念、手段、要求落实到安全生产监管各项工作中。按照《中共上海市嘉定区委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嘉委发201719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的精神要求,依靠严密的责任体系、严格的法治措施、有效的体制机制、有力的基础保障和完善的系统治理,切实增强安全防范治理能力,推动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相融合,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推动全区经济创新驱动、产业精准转型、打造上海科技创新中心重要承载区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二、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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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努力实现“双下降、两确保”,(事故总量、死亡人数继续下降,确保不发生有严重社会影响的安全事故,确保安全生产始终处于受控状态)的年度目标任务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