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旧事资料 分类
甘肃省200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中央编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62号)精神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0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06〕3号)要求,结合省情和我省2006年特岗工作实施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和范围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
计划(以下简称“计划”),旨在通过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到我省“两基”攻坚县县以下农村学校任教,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从事农村义务教育工作,创新农村学校教师的补充机制,逐步解决农村学校师资总量不足和结构不合理等问题,提高农村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从2006年起,用5年的时间实施“计划”。特设岗位教师聘期3年。2007年我省拟将特岗计划的实施范围扩大到35个以“两基”攻坚县为主的贫困县,具体为:县、XX县、县、县、区、县、县、
f县、县、岷县、区、县、康县、文县、县、礼县、环县、县、宁县、县、县、县、县、县、县、县、积石山县、市、县、县、县、县、县、县、县。
2007年全省计划招收农村特岗教师2000名。
二、基本原则1招聘工作由省教育、人事、财政、编办等相关部门共同负责,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三定”(定县、定校、定岗)原则。2在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总额内招聘特设岗位教师。3特设岗位教师的安排按照学科结构,科学搭配,岗位的设置相对集中,原则上1所学校安排3人以上。4特设岗位教师原则上安排在县以下农村初中,适当兼顾乡镇中心学校。少数民族自治县和少小民族县可安排在农村生源占60左右的县城学校。各县(市、区)应选择确定2所办学条件较好的县城以上学校,对新录用的教师先安排进
f“计划”,去县以下农村学校任教,3年服务期满后回原聘用的县城以上学校执教。
5特设岗位教师实行公开招聘,合同管理。合同中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和应聘人员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对象和条件1以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为主,并招少量省内师范类专业应届专科毕业生。
2取得教师资格,具有半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经验,年龄在26岁以下(198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的公办r
好听全球资料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