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旧事资料 分类
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应关注的问题
作者:余波来源:《中国市场》2019年第1期
[摘要]我国明确规定有关的企业及个人具有缴税的义务一旦企业及个人发生逃税漏税的现象国家将依据法律对这些企业及个人处以严厉的惩罚。针对土地增值税由于其相关的计税依据认定复杂、计算方法复杂、扣除项目不明确造成了具体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的多少相差很大;又由于计算方法及计税依据税务部门与企业之间各方看法不一导致了企业可能需要缴纳大笔的税费。因此房地产开发企业需要重视土地增值税相关的问题通过事先做好相关的税务统筹与规划可有效避免此类尴尬问题的发生。
[关键词]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
[DOI]1013939jc
kizgsc201901155
土地增值税作为地方税种是地方政府的重要收入来源之一尤其是从2002年起房产持续上涨使土地增值税这一税种逐渐成为地方的主体税源地方政府更加重视土地增值税的工作但实际上由于该税种的税率太高、税收政策行文模糊、计税依据的认定复杂以及计算方法变化等多种因素导致的缴税金额变化使房地产开发企业与税务部门存在较大的争议。近年伴随国家相关政策的相继出台地方政府更是加大了对土地增值税的征收力度基于这种状况文章针对当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应关注的问题进行梳理以为业内提供一定的参考。
1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现状
土地增值税的征收事实上应该从199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生效之日起开始征收但事实上由于条例中的诸多内容与当时的社会背景不相吻合因此政府的税务部门根本无法进行实际操作加之由于土地出让的收入一直是地方政府的重要收入之一土地增值税在某种层面上可谓大大影响了企业的拿地态度因此各地区的政府对该项税收的征收态度较为消极不少政府还以降低土地增值税的税率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拿地因此该项税种在2006年以前基本上并没有按照相关的条例执行多地的政府关于此税只征收预收收入的1即使完全按照相关的清算条件进行征收实际上税率也没有超过1。但是从2009年开始政府明确规定了土地增值税必须进行清算并且完善了关于该税征收的具体事项。至今土地增值税作为地方政府手中重要的收入来源之一也是地方手中唯一具有高速增长速度的税种而受到了政府税务部门的高度重视至今业内不少专家表示土地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存在重复征税嫌疑导致了房地产开发企业对于此项税收应缴纳的纳税金额与税务部门存在较大的争议r
好听全球资料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