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盖单位公章。1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密封131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密封采用自制密封袋和封条。密封袋正面、封条格式见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附件二。将封条在投标资格预审申请书袋背面上方开口处密封,并填写密封日期。封条上加盖申请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各两枚(骑缝、对角用章)。投标资格预审申请书密封袋正面按照规定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各一枚。密封用章应清晰可辨,用章不清晰时,最多可在紧靠第一次用章处补盖一枚。132密封不符合投标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的将根据本须知172款规定宣布为废标。14、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141所有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在投标资格预审文件前附表第二条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前准备完毕并递交到前附表第二条规定的递交地点。
鉴于交通状况存在一定的不可预见性,提醒投标申请人提前足够的时间,以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其投标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规定的地点。
未在北京市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信息网报名的投标申请人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被拒收。142招标人可按本资格预审须知第8条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以延长后的递交截止时间为准。143投诉处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发改委等第七部委11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投诉的处理除了受相关法律法规对资格审查和资料预审的规定的制约外,有关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评审办
f法、资格预审评审委员会、资格预审的评审和资格预审结果的投诉处理分别对应地适用相关法律法规中有关招标文件、评标办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的规定执行。15、迟到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招标人拒绝接受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1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修改、撤回和重新递交161投标申请人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以后在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的内容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162投标申请人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招标须知第13、14条有关规定密封和递交,并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163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有效期满之前投标申请人不得撤回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17、资格评审171资格评审的有关规定详见附件《资格预审评审办法》172当场废除的投标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资格预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