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研室主任任职条件、工作职责及考核办法
一、教研室主任任职条件1教研室主任应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2工作责任心强,具有奉献精神。3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教学管理能力、教学研究能力。4具有高校教师资格,中级及以上职称(双师型教师优先),所学专业与教研室涵盖的某一专业名称一致或相近,三年以上高校教学经历,原则在本校工作一年及以上。5近三年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6所竞争的职务符合回避规定。二、教研室主任产生办法1各二级系部根据各自承担的教学任务提出具体的教研室设置方案报教务处审批,由院长办公会讨论通过。2根据教务处批准的设置方案公布教研室主任岗位及任职条件。3符合条件的教师可自愿报名参加竞聘。各二级系部在全体教研室成员中对照条件组织测评。赞成票在60以上可以候选。经二级系部研究后提出教研室主任人选,上报组织人事处、教务处。4组织人事处审批,报院长办公会讨论通过。5教研室主任任期一般为三年,因工作需要或有更好的人选,按以上程序由系部申报,报学院审批;可连任,必须按以上程序重新申报。三、教研室主任工作职责1根据学院和二级系部的工作要求,在二级系部主任的领导下,制定年度教研室工作计划,落实本教研室教学、科研及师资培训任务。2对本教研室教师的教学质量进行监管和考核。负责检查教师的备课、讲课、辅导、教学计划执行和教学效果,检查学生作业布置和批改,审批各科考试试卷命题;组织试卷批阅及归档工作;负责本教研室工作总结;负责本教研室承担的毕业论文选题、指导、答辩、评分等组织工作。3负责制定课程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落实专业申报及建设工作。4积极创造条件为新进青年教师配备指导教师,并定期检查指导任务的完成情况。抓好教研室师资培养、提高工作,提出培养计划,并组织实施。5组织教师开展听课评课、教学观摩、教学经验交流等教学研究活动。6了解青年教师的工作情况,对他们定期进行考核,参加对本室教学人员的使用、晋级、奖惩等项工作的讨论。7抓好本教研室教学资料的收集与管理工作。8抓好本教研室教材建设,组织选定教材、编写教材或讲义等工作。9经常听取本教研室教师的意见和建议,并反馈回系部。
f四、教研室主任考核1对教研室工作的考核主要由系部负责,以教研室活动纪录为考核依据,主要考核教研室主任履行职责及教师落实工作规范的情况。学校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并将教研室活动作为所在系部考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