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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制度是政府和社会为了保持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通过立法和行政措施,对国民收入进行分配和再分配,为因年老体弱、伤残、疾病等丧失劳动能力或失去就业机会,或因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等原因面临生活困难的劳动者和社会成员,提供物质上帮助和社会服务,以确保其基本的生活和医疗需要的社会制度。
在当今社会,随着科技的进步和生产力水平的大幅度提高,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已建立了自己的社会保障制度。但由于各国的国情不同,其模式有较大区别。当前西方国家的社会保障制度经过多年的发展,都趋于完备,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瑞典、美国和新加坡的社会保障制度。它们代表了三种不同的社会保障模式。还有和中国同样是发展中国家的东盟四国(马来西亚、泰国、菲律宾和印度尼西亚),分析比较其社会保障制度同样有其借鉴意义。中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建立较晚,在许多方面都仍需完善。分析比较各种社会保障模式的优劣,借鉴其他发达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的经验,对于健全和完善适合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社会保障制度具有积极意义。因此,我们要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经验,贯彻和实施“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建立多形式、多层次的保障制度,加强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和运营,确保基金保值增值,制定必要的法律法规,逐步实现社会保障的规范化、法制化。
一、我国社会保障体制的现状
(一)中国的社会保障体制内容
我国社会保障是国家有义务对无生活来源和低收入者提供最低生活保障,对遭遇人身和社会风险暂时或永远失去工资的劳动者提供基本生活保障,以及稳步增进生活福利,赖以实现国民的生存权和发展权,从而为社会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创造一种分配和再分配手段,也发挥社会“内在稳定器”作用。
中国的社会保障随着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发展,先后经历了初创阶段、完善阶级以及文革期间的干扰和破坏阶段,从1976年到现在,社会保障一直处于改革和完善阶段。迄今为止,我们已建立了“三条保障线”制度,保证了绝大多数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和离退休职工的基本生活,加强了失业保险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
我国现行的社会保障体系包括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社会救济、优抚安置和基础教育等。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基本包括两大部分:一是完全由国家财政支撑的项目,包括对社会脆弱群体的救助、对军人及其军烈属的优抚安置、对无依无靠的孤老残幼、残疾人员以及社会大众举办的社会福利和有关的社区服务,完全属于国民收入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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