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旧事资料 分类
行政费用预算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节预算的编制及审批
第一条每年11月1日前,管理中心、筹建处、各项目的职能部门根据下一年度的工作安排,制定下一年度人员编制计划,并根据编制人数核定行政费用预算,加批分管本部门的副总经理意见,上报本级综合部。管理中心、筹建处、各项目的领导层的业务费列入年度行政费用预算计划,由综合部负责编制并进行汇总。第二条每年11月15日前,各项目的综合部、财务部、分管行政副总经理、分管财务副总经理、总经理完成对本项目的人员编制及行政费用预算的审核,附上本项目岗位架构及职责、下年度工作节点等基础资料,上报筹建处综合部。筹建处综合部、财务部、领导层完成对本筹建处各职能部门的人员编制及行政费用预算的审核,附上本筹建处岗位架构及职责、下年度工作节点等基础资料,上报管理中心综合部。第三条每年11月30日前,管理理中心综合部、财务部、领导层完成对各职能部门及筹建处的人员编制及行政费用预算的审核,附上管理中心岗位架构及职责、下年度工作节点等基础资料,上报集团总经理办公室。管理中心综合部、财务部、领导层完成对各项目的人员编制及行政费用预算的审批,将审批结果下发给筹建处综合部,同时报集团总经理办公室备案。第四条每年12月25日前,集团完成对全管理中心的人员编制申请和行政费用预算总额的最终审定,将定编及行政费用预算方案下发集团总经理办公室、管理中心综合部。第五条管理中心、筹建处、各项目根据集团审定的人员编制和行政费用预算总额,对下一年度本单位各职能部门的人员编制和行政费用预算计划进行调整,并报送上级单位审核。审核后于12月30日之前报集团总经理办公室备案。第六条各单位年度预算计划预留总额的1作为不可预见费用。第七条行政费用预算年中调整:各项目每年6月5日前将经过内部会审的预算调整意见报至筹建处综合部。筹建处每年6月10日将经过会审的本筹建处各部门、下属各项目的预算调
f整意见报至管理中心综合部。管理中心每年6月15日前将经过会审的管理中心各部门、筹建处的预算调整意见报至集团总经理办公室,同时将经过审批的各项目预算调整方案下发筹建处综合部。集团每年6月25日前将经过会审的管理中心、筹建处的预算调整方案下发给管理中心综合部。第八条行政费用预算年中调整计划的编制及其会审、审批,参照年度预算计划执行。第九条各单位编制预算方案,应使用统一表格。
第二节执行
第十条各行政费r
好听全球资料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