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年上半年,我区建设安全生产工作,在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的领导和建设部的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紧紧围绕着年初确定的“重基层,抓源头管理强监管,抓过程控制落实责任,抓完善机制”的安全生产工作思路,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为重点,强化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通过加强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加大事故隐患整改力度,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力度等工作,全区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总体较稳定。现将我区建设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作一简要汇报:一、建筑施工事故基本情况今年16月,全区共发生四级重大建筑施工伤亡事故7起,死亡8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2起,死亡2人乌鲁木齐市1起,死亡2人克拉玛依市、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塔城地区和喀什地区各1起,各死亡1人数。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上升最快的是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与XX年同期持平。事故类别主要是高处坠落2起,死亡2人,占事故总数的286,占死亡总人数的25、起重伤害1起,死亡2人,占事故总数的143,占死亡总人数的25、坍塌2起,死亡2人,占事故总数的286,占死亡总人数的250、触电1起,死亡1人,占事故总数的143,占死亡人数的125、物体打击1起,死亡1人,占事故总数的143,占死亡人数的125二、上半年做的主要工作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1、认真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新政发XX年12号中一把手“一岗双责”的有关规定。从二○○六年起,自治区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地、州、市委员,一律换成各地、州、市建设局局长主任。并进一步明确了各地、州、市建设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建设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分管业务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切实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理清本地区安全生产工作的思路,明确职责,落实责任,找准突破口,采取有效措施,解决突出问题,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本地区安全生产稳定,抓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2、组织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安全监督机构认真学习有关安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