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收与鉴定,矿机电科四专组进行耐压试验和浸泡试验。表面不得冷补,修复的电缆必须达到原材料的技术性能和入井要求,机电科四专组要签发修复后电缆入井资格证后方可入井使用。
3、队组回收的电缆必须交回供应科库房,任何单位不得私自存放,如发现有违规者,经核查情况属实,对该单位所用电缆按原值罚款,并对单位领导、材料员按电缆原值的20进行罚款。
4、每月由供应科牵头组织相关单位,对各生产单位及科室物资库房进行电缆盘查。对查出的问题,实行三定,及时整改与处罚。
三、电缆报损的相关规定1、电缆正常损耗,如因做头损耗,供应科予以核减,但各单位须说明电缆的损耗情况;对于非正常原因造成的损耗,生产单位须详细说明原因,经供应科核实后方可核减。2、经矿机电公司检查已无法使用的电缆需作废,由供应科租赁组以书面报告形式由矿主管领导批准。四、电缆回收复用奖与罚规定(1)奖励资金来源1、矿设专项奖励款。2、对完不成任务,造成电缆丢失、损坏的罚款。
f3、材料回收节约奖。
(2)奖励范围1、参与电缆回收的区、科、队与个人。2、管理部门对回收监管有功的领导及监管员。3、对举报井下偷到有功的人员,信息准确,并人赃并获的
实行重奖。(3)奖励标准1、对井下回收升坑的电缆,由回收单位按时、按量,未损
坏交回供应科租赁库房的单位,由供应科按以上规定奖励标准,对回收单位实行回收奖励,回收奖只发给直接从事电缆回收的单位与个人。
2、各队组完成电缆回收计划任务的,按实际回收电缆(直接复用的)按原价的1给于奖励。
3、电缆回收到库后根据租赁台账,对如数上交的队组,奖励金额为回收电缆每上交1吨,奖500元,少上交1吨罚1000元
4、矿设立举报奖。对举报偷盗井下电缆的有功人员,经查实,矿将实行重奖。矿举报电话:5109166或5109212
(4)、处罚规定1、各队组电缆未完成每月回收考核,对各队组进行相应
得处罚。
f2、电缆在租赁过程中截断而未通知供应科租赁组,处罚该队金额5002000元。
3、电缆回收到库两端无编号,处罚该队组3001000元。4、队组之间移交电缆手续未办理,不及时或不彻底。处罚该队组300500元。5、电缆回收到库后有齐头(一个齐头),处罚该队金额500元,单位负责人:队长、书记、各300元、机电队长200元。6、回收电缆破口(大破口和小破口),每个小破口罚款300元、大破口罚款20005000元,对单位负责人罚款2003000元。7、各单位在回收电缆过程中未与运输科办理好交接手续造成电缆损坏的,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