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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对此有检查监督权。
f72乙方对租赁物附属设施负有妥善使用及维护之责,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73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应爱护租赁物,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不包括使用中的自然磨损及甲方租赁物施工质量所形成的问题,如有此类问题,由甲方负责维修,保证乙方能正常合理使用)。第八条消防及安全81乙方在租赁期间须严格遵照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及与消防的有关制度,积极配合甲方主管部门做好消防工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包括第三方)由乙方承担。82乙方应在租赁物内按有关规定配置灭火器,严禁将仓库内消防设施用作其它用途。83租赁物内确因维修等事务需进行一级临时动火作业时(含电焊、风焊等明火作业),须书面报甲方批准后方可实施。84乙方应按消防部门有关规定全面负责租赁物内的消防安全,甲方有权于双方同意的合理时间内检查租赁物的防火安全,乙方应积极予以配合,不得无理拒绝或延迟。85因乙方原因给甲方或其它第三方造成危害,责任和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f第九条保险责任在租赁期限内,乙方自行负责购买租赁物内乙方的财产及其它必要的保险(包括责任险)。若未购买保险,由此而产生的所有赔偿及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第十条物业管理101乙方在租赁期满或合同期内提前终止时,应于租赁期满之日或合同提前终止之日将租赁物清扫干净,搬迁完毕,并将租赁物交还给甲方。如乙方归还租赁物时不清理杂物,对清理该杂物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102乙方在使用租赁物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以及甲方有关租赁物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如有违反,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因乙方违反相关规定影响建筑物周围其他用户的正常经营和使用,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失和责任的,均由乙方进行赔偿和承担。第十一条装修条款111租赁期限内,如乙方须对租赁物再次进行装修、改建,须事先向甲方提交装修、改建设计方案,并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改建、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合同期满后,所改建、装修不可移动的部分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拆卸也无须恢复原状。可移动拆卸的乙方装修及物品所
f有权归乙方所有,甲方无权处置。但因拆卸造成的损坏则由乙方负责维修或赔偿,否则甲方有权核定损失后从乙方的租赁保证金中扣除。112如乙方的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租赁物主结构造成影响的,则应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能进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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