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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规范采购行为,发挥规模优势,降低运营成本,保障有效供给,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直属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所属企业)物资采购管理。集团公司直接或间接投资的控股公司参照本办法执行。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物资是指集团公司生产建设和经营管理所需采购的原材料、辅助材料、设备、配件及工具等。本办法所称物资采购管理包括物资采购计划、实施、仓储、供应等全过程的管理、控制和监督。第四条集团公司物资采购实行统一管理、集中采购、分级负责的体制。第五条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服务生产经营,保障物资供给;(二)坚持集中采购,发挥规模优势;(三)规范采购行为,实行阳光采购;(四)统一信息平台,推行网上采购。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部(以下简称总部物采部)统一管理集团公司物资采购工作,履行以下主要职责:(一)组织制订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规章制度;(二)组织编制集团公司物资采购发展战略、规划和业务计划;(三)组织制订集团公司一级采购物资目录,并监督实施;(四)负责归口管理集团公司物资供应商;(五)负责归口集团公司物资仓储管理和统计工作;(六)负责归口集团公司物资采购质量管理工作;(七)负责集团公司机电产品进出口业务管理;(八)负责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信息平台的应用及运行管理;(九)指导、监督所属企业物资采购管理工作。集团公司相关部门按职能分工负责物资采购相应工作。
第七条专业分公司按照管理权限,参与业务范围内的物资采购管理工作,履行以下主要职责:(一)参与编制集团公司一级采购物资年度计划;(二)负责物资采购技术标准的制订和重要物资采购方案的技术审查;(三)依据授权,组织本专业有关物资采购工作;
f(四)参与一级采购物资供应商推荐和考核工作;(五)指导、监督归口管理企业物资采购工作。
第八条集团公司物资采购中心承担集团公司总部集中采购物资的供应保障任务,接受总部物采部的业务指导和管理,履行以下主要职责:(一)负责大宗物资、重要物资、长周期物资、成套设备及大型工程项目所需物资的采购;(二)负责应急物资的供应保障和战略储备物资的仓储管理;(三)负责所采购物资的质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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