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市交综合〔2010〕63号
玉林市交通运输局关于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本局下属各单位:根据市安全生产委员会《转发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玉安委字〔2010〕36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大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力度,确保不发生群死群伤重特大事故,我局决定从即日起至本月底在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检查的主要内容(一)各部门各单位贯彻落实国发〔2010〕23号、国办发〔2010〕15号、桂政发〔2010〕47号和玉市交综合〔2010〕59号文件精神情况,重点检查各部门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的贯彻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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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发〔2010〕23号文件的相关配套措施,以及层层落实到基层、到企业的情况。(二)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三)公路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施工现场脚手架、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三宝、四口、五临边”、高边坡、物料提升机及施工外用电梯、塔吊等重要部位的安全防护、劳动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执行管理情况;施工现场起重、吊装设备及机具的安全检测检验合格情况,以及塔吊、物料提升机等安装、拆除方案的制定及使用情况。(四)道路交通安全“五整顿”“三加强”有关工作措施的、落实情况;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三轮摩托车违法载客、非法营运治理情况;客运车辆安全检查检测,防止运输工具带病运行情况;事故多发路段、危险路段以及雨雾天气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长途客车中途休息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危化品运输车辆的安全状况和应急预案的编制、演练及其应急器材准备情况。(五)内河交通安全管理四级责任书有关安全职责的履行情况;渡口渡船的安全状况以及渡工的安全管理情况;渡口渡船紧急情况的应急预案和机构、人员、职责、经费落实情况;节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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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集会、集市等渡运高峰期间渡口乘客上下秩序的维护和渡船现场监督管理,禁止渡船超载和冒险航行情况;船舶通讯、消防、救生等安全设备的保养、配备情况。(六)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设施设备的配备及日常检查维护情况。二、检查方式此次安全生产检查采取企业自查和部门督促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企业单位要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深入地开展好自查自纠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采取巡查、抽查、互检等多种方式,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确保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取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