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疫苗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突发事件发生后,省人民政府成立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省指挥部”)。由省人民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任总指挥,省人民政府相关副秘书长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卫生健康委、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总指挥。
f主要职责:统一领导组织协调特别重大、重大疫苗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发生特别重大疫苗安全事件应在国务院领导下开展工作。
22省指挥部办公室省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为省指挥部日常工作机构。办公室设在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任由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主要职责:承担省指挥部的日常工作;贯彻落实省指挥部各项部署;组织协调、检查督促各部门的应急处置工作;收集整理应急处置工作中的问题;向省指挥部汇报应急处置工作情况,通报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根据省指挥部授权,组织信息发布、接受媒体采访等。23成员单位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事件中涉及的虚假违法广告以及违法违规行为的调查处理。省卫生健康委:负责组织实施事件患者的医疗救治及心理康复;负责疫苗预防接种以及采购配送环节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医疗机构疫苗药品和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报告分析、评价和管理工作;组织开展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必要时对医疗机构使用的涉事疫苗药品和医疗
f器械采取暂停使用等紧急措施,配合事件的调查、确认等工作。
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省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事件信息的收集、分析、预警、报告等;组织开展疫苗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环节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依法采取应急处置措施;组织开展相关检验及技术鉴定;负责对事件中涉及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
省委宣传部、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组织事件的宣传报道、舆情监测和舆论引导以及事件处置情况的信息发布工作。
省信访局:负责处理事件中发生的群众来信来访事项。省教育厅:协助处置发生在学校或托幼机构的疫苗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突发事件,做好在校学生、教职工的宣传教育和自我防护工作。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组织事件应急处置中所需疫苗药品、医疗器械等相关产品和设备、装备的保障供给。省公安厅:负责维护事件处置中的治安秩序;负责对涉嫌刑事犯罪行为进行侦办;协助对麻醉、精神药品群体性滥用事件进行调查、核实、处理;对发布事件虚假信息、造谣滋事等违法行为依法予以调查处理。
f省民政厅:负责事件发生后对困难受害家庭基本生活的救助工作。
省财政厅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