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出。”3经过多方博弈,在1月31号兑付日的前三天,中诚信托发布的兑付方案是投资者若愿意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本金将被退还,但无法获得剩余利息,而不愿转让的投资者可以继续持有股权,但后期风险自担。从这一金融界的重大风波中,我们看出了许多问题,也应该吸取教训,规范市场。
五、信托市场监管问题
既然振富集团背后有诸多问题,为何中诚信托和工商银行却毫不知情,依旧为振富募资呢?这就存在监管漏洞的问题。信托公司由于可以创造出多样的金融衍生产品,深受投资者追捧。但是由于很高的收益率,为投资者带来高回报之外,还存在着很大的风险。
监管措施。为了避免类似于中诚信托的问题发生,应该实行更多的有效措施来防范。首先,金融市场的信息不平衡会导致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正如这次危急中,投资者对信托产品的真实情况没有足够的信息去了解,从而容易做出不正确的选择。因此,加大对信息的披露,增加投资者获取信息的渠道至关重要。其次,仅仅对项目进行前期的尽职调查远远不够,还应该建立有效的跟踪机制,随时监测企业对资金的运用情况,及时了解企业的整体运营状况,财务状况,发展策略等等。最后,为了激励信托公司员工的工作热情以及负责态度,合适的奖惩机制是必不可少的。应给予工作认真负责,勤奋进取,为客户着想的经理以丰厚的奖励,鼓励他们再接再厉。
六、刚性兑付问题
刚性兑付是指信托产品到期后,信托公司必须分配给投资者本金以及收益,当信托计划出现不能如期兑付或兑付困难时,信托公司需要兜底处理。事实上,我国并没有哪项法律条文规定信托公司进行刚性兑付,这只是信托业一个不成文的规定。在此次中诚信托兑付危急中,各方关注的一个重点就是刚性兑付会不会被打破。尽管没有任何法律文件有刚性兑付的条款,但是这在市场上已经是月额定俗称的事情,谁都不愿意做第一个打破惯例的人。
(1)刚性兑付给信托市场带来的隐患。首先,刚性兑付保证回报率的做法使得信托相比较其他金融产品来说有着极大的吸引力。投资者不必担心投资的不到回报,即使所投资的产品质量有缺陷也不会影响收益。其次,这样的惯例使得信托业的风险由于项目质量参差不齐而不断积累,一旦危机爆发,信托公司只能拆了的东墙补西墙,越补越乱,缺口越来越大,一旦崩盘,将给整个金融市场带来无法预知的动荡。还有,刚性兑付本就不是法律法规中的条款,因而也不受法律的保护。如果投资者过分相信惯例,可能会带来意想不到的损失。
(2)解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