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合同
使用单位: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岳阳中西医结合医院维保单位:
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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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使用说明
1、适用范围:本合同适用于乘客电梯、载货电梯、自动扶梯、垃圾梯与自动人行道的日常维护保养。
2、维保单位:具备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许可证,从事电梯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的单位。
3、日常维护保养:对电梯进行的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等日常维护或保养性工作。其中清洁、润滑不包括部件的解体,调整只限于不会改变任何安全性能参数的调整。
4、清包:只提供劳务,不提供任何电梯零部件。5、半包:既提供劳务,又免费提供部分电梯零部件。6、大包:既提供劳务,又免费提供大多数电梯零部件(电梯:曳引机、控制柜主板、曳引钢丝绳、轿厢装饰除外;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扶手带、电机、控制柜主板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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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上海市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合同
使用单位(甲方)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岳阳中西医结合医院维保单位(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上海市电梯安全监察办法》、上海市《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电梯日常维护保养的有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日常维护保养的电梯甲乙双方约定,由乙方为《电梯维护保养及金额明细表》中列明的甲方使用、管理的电梯提供日常的维护、保养和抢修服务。第二条日常维护保养内容1、乙方按照国家、行业有关标准及乙方《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则》(DB11418)并根据双方约定的维保工作计划有规律地定期对设备进行调整、检查、润滑、清洁等内容,完成半月、月、季度、半年、年保养项目(包括远程监控系统和信号叠加装置),并做好维护保养记录。2、及时地更换易损部件和维修服务,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3、与当年月份对所维保范围内设备进行综合性安全检查和确认工作。4、负责通过技术监督部门的设备年检合格,负责整改项目的实施,报检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如发生两次或多次检测,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第三条日常维护保养标准实施日常维护保养后的电梯应当符合《电梯维修规范》(GBT18775)、《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7588)和《自动扶梯、垃圾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16899)的相关规定。除上述标准外,还应当满足甲方提出的如下要求:电梯远程监控系统维护、检修、保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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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和故障处理。
第四条日常维护保养期限
本合同期限壹年,自年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