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要点
2012年,全省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总体思路是:以建设经济强省、和谐河北为指导,坚持落实责任、规范行为、严格监督、联动监管的原则,持续提高勘察设计水平,切实抓好工程现场管理,深化工程现场标准化建设,加大技术创新力度,强化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监管,坚决防范和遏制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全力打造政府放心、百姓满意工程。一、工作目标(一)加强建筑设计市场监管,继续做好工程勘察和施工图审查专项治理工作,夯实工程质量基础。(二)以重大基础设施和保障性住房等工程为重点,“三突出级联动”和专项治理,扎实推进质量监督工作,确保我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加大质量投诉督办力度确保结案率达到95以上,继续开展创建结构优质工程活动。(三)有效防控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大事故和特别重大事故,建筑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省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之内。不发生因未履行或履行职责不到位而引发的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一、强化监督,不断提高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水平(一)落实质量管理制度,强化质量责任。进一步建立健全落实质量管理制度,强化质量责任。质量责任管理制度,建立科学、高效的质量控制体系。要严格落
f实“一校二审”三级校审制度,严格执行签字签章制度,相关技术人员应按照有关规定在勘察设计文件上签字,不得代签或打印。相关人员应对勘察设计质量负相应终身质量责任:工程勘察设计企业法定代表人对本企业勘察设计质量负全面责任;项目负责人对项目的勘察设计文件负主要质量责任;勘察设计人员对项目的勘察设计文件负直接质量责任;项目审核人(或专业总工)、审定人(或总工)对其审核、审定项目的勘察设计文件负审核、审定的质量责任。(二)认真履行法定建设程序。要严格执行法定建设程序,认真履行法定建设程序。严肃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批、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和施工图审查制度,任何部门或单位不得擅自简化法定建设管理程序。各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等项目参与方,要自觉按照法定建设程序要求开展工作,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不得违法违规操作。施工图审查机构要严格按照现行规范、强制性标准和施工图审查要点开展审查工作。凡存在违反强制性条文的勘察设计文件,一律不得通过审查。(三)着力抓好施工图审查监管,确保勘察设计质量。一是着力抓好施工图审查监管,确保勘察设计质量。各地要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增强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