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被调至子公司工作与集团公司的劳动合同自动终止吗?龙源期刊网c
被调至子公司工作,与集团公司的劳动合同自动终止吗?作者:来源:《职业》2004年第04期我是一家集团公司的员工,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2001年5月至2004年5月。去年2月,公司对我进行了培训,并签订了服务期协议,约定服务期为5年,到2008年3月止,否则需要支付违约金3万元。去年8月,公司将我调至集团下的一全资子公司,但未签订任何劳动合同,而我的“四金”也由该子公司为我缴纳。由于该子公司管理混乱,今年1月,我去一家公司应聘并被录用。请问如果我提出辞职,需要支付违约金吗?深圳林达林达:你好!你与单位约定的服务期至2008年,公司虽然已将您调至集团下的一全资子公司,但并不一定等于你与集团公司的劳动关系就解除了。如果未与集团公司办理劳动关系解除手续,也没有与子公司重新签订劳动合同,那么你仍然与集团公司存在劳动合同关系。《劳动法》第17条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劳办发1995264号《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处理依据问题的复函》进一步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出资对职工进行各类技术培训,职工提出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如果试用期满,在合同期内,应当根据培训协议的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由于您是在劳动合同期内(包括服务期)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根据服务协议的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3万元。篇二:子公司重签合同lt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分公司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你可以关注一下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前者有法定代表人一栏,而后者只有负责人一栏。分公司的负责人可以是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也可以另由他人担任,但是法定代表人只有一个。
你说两个公司的法人不一样,一个可能是将分公司的负责人误解为法定代表人,第二个可能是你所说的分公司其实是子公司或其他关联公司。
子公司与分公司差别很大,它是一家独立的公司。子公司虽然由母公司出资设立,但他们的法律地位是一致的,都有自己的法定代表人当然法定代表人可以是同一人。关联公司是指投资人与两家公司有投资资金上的关联。关联的形式很多,子公司也是其中一种。其他还包括同一投资人投资的两家公司,大股东为同一人的两家公司,相互投资的两家公司等等。
如果你去的是分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