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的实施,有可能带来会计信息质量问题
新企业会计准则的实施,有利于提高企业会计信息质量,但并不表示会计信息质量问题已经得到了完全解决。从客观上讲,依然还有许多不尽如人意之处,有可能对企业会计信息质量带来不利的影响。
(一)有可能影响会计信息的可靠性
1.会计服务对象多。新的企业会计准则把我国会计信息服务的对象明确定为投资者、债权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等。这种多元化服务对象存在着一些缺陷:一是没有突出企业自身对会计信息的需要。二是企业为了识大体,会不知不觉地把政府需要、投资者、债权人等有关各方需要摆在前面,企业需要摆在后面,因而提供的会计信息主要是外部所需要的信息,忽视内部管理对信息的需要。三是企业基于满足外部的需要,难免出现多套账、做假账、编假数据、按“需”编假报表的现象。
2.会计科目操作难。从最新制定的会计科目来看,其科学性、灵活性、统一性是显而易见的,但数量太多,有资产、负债、共同、所有者权益、成本和损益五大类,每一大类下面又设置一级会计科目,数量高达156个,创会计科目数量的历史记录;科目划分过细,如货币性资产,共设置了银行存款、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存放同业、其他货币资金、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等7个科目来反映;科目名称不规范,科目名称长则11字,短的只有2个字;有的科目意思表达不完整,如“存放同业”、“同业存放”、“衍生工具”、“套期工具”、“被套期项目”、“工程施工”、“工程结算”、“机械作业”等,影响了会计科目的理解和操作,有可能出现会计信息核算不准的现象。
3.会计确认主观性增强。新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权责发生制原则在实际确认过程带有很大的主观性:一是确认销货收入时,在对方丧失支付能力、货款不能收回、形成坏账损失的情况下,销售收入和损益形成虚增,失去真实性;二是市场竞争中企业产品结构调整频繁,当一种产品有关费用尚未摊完就转产,收入与费用的配比就会失调;三是收入与费用的确认不能真实反映现金的流入和流出,造成账面上反映赚了钱而实际没有钱的现象,削弱了会计信息的真实性。
此外,在公允价值的计量下,资产和负债按照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对市场正常交易价格的认定,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计量;“存货跌价准备”、“固定资产跌价准备”、“在建工程跌价准备”和“无形资产跌价准备”等的计提和处理;非货币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