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旧事资料 分类
的打印件、复印件,复制件均需使用A4白色胶版纸;(二)分五卷装订成册,第一卷《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书》、第二卷《各类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第三卷前款规定的上报材料(三)(四)(五)(六)(九)项要求的全部材料、第四卷《安全评价报告》、第五卷《企业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三)每卷要求有目录和连续页码;(四)复印件需加盖申请单位印章,受理人员对原件核实后,在复印件上签字,原件退回申请人。第九条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及文件、资料,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分别处理:
f(一)申请事项不属于本管理规定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申请范围的,即时出具《不予受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通知书》,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二)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允许或者要求申请人当场更正,更正后符合本管理规定要求的,即时出具《受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通知书》;(三)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五日内书面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四)申请事项属于本管理规定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申请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和本管理规定要求的,或者申请人按照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通知书》。第十条对已经受理的申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在
征得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所在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同意后,指派有关人员对申请材料和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审查;需要到现场审查的,应当到现场进行审查。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应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参加现场审查。第十一条负责审查的人员应填写《危险化学品生产企
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书》,提出审查意见。
f复核和审定人员根据审查人员提出的审查意见,在受理申请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作出颁发或不予颁发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决定。重大事项需经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务会讨论后决定。对决定颁发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应当自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领取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对不予颁发的,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第十二条经审查符合本管理规定的,市安全生产监督
管理局向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第十三条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安r
好听全球资料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