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设施安全操作规程1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2实行防火责任人全面负责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3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方法。4各类货物的堆放严禁阻挡各种消防器材设备使用。5公司内严禁吸烟,不准烧焊(割焊),要动用明火的人员必须到安全部办理申请手续,方可作业。6各类危险物品不准堆放在一般货物仓库内。7物品入库前应有专人负责检查,确实无火种等隐患后,方可入库。8公司内电器设备必须由持有合格证的电工进行安装、检查和维修,电工应严格遵守各项电器操作规程。9各类机动车装卸物品后,不准在库区内停放及维修。10公司人员离开仓库之前必须要关好门窗及一切电源,并严格检查是否有其他火灾隐患。11公司内储存的货物,按不同性质、类别分堆,堆垛之间应留出安全通道距离。具体规定如下:主要通道253米,墙距115米,堆距061米,垛距081米、柱距1米,堆垛距消防灭火器材15米。12仓库内不准住人(包括午休),不准搭建搁层,不准使用电烫斗、电炉、电钟、电烙铁、电视机及交流收音机等电器设备。(三)用电安全管理制度1为防止用电造成火灾事故发生,凡动用电维修、安装各类用电设
f备者必须持证上岗。2非电工人员严禁动用、检查、安装各类用电设备,外来人员要动
用电时必须到安全部门交用电说明并报行政部电工审批后方可作业。3发现用电设施损坏、不安全(包括各类电器)应及时向码头安全
部门汇报。4严禁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插座和电线。5电工安装、维修用电设施时,一律严禁赤脚。6安全管理部和电工要定期对公司各类用电设备进行检查,如有发
现各类电器、电线等用电设施损坏,及时更换。7所有办公室、仓库、车间等部门人员在离开时要切断电源,防止
火灾事故发生。到文件头二、单位、部门、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及防火责任人职责一公司防火责任人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消防条例》和上级有关消防、安全法规,推行逐
级防火责任制。2组织制定港内消防设施更换计划,审定安全操作规程。3组织安排每月消防、安全大检查,发现问题,责成有关部门限期
整改。4遇有火警、火灾,制定临时扑救方案,并指挥实施。5查究发生火警、火灾原因,对事故责任者作出处理决定。
f6对公司的消防工作、安全生产全面负责管理。二部门级防火人职责1负责本部门管辖的仓库、油料存放点、电焊区、易燃物品区等全面安全防火工作。2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消防工作的法规,文件和指示以及本公司安全防火等各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