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目录
首诊负责制度2三级医师查房制度4会诊制度6分级护理制度8值班及交接班制度10疑难病例讨论制度12危重患者抢救制度13术前讨论制度14死亡病例讨论制度15查对制度16手术安全核查制度17手术分级管理制度19新技术准入制度20临床“危急值”报告制度21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2013年版)24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28临床用血审核制度33医院信息安全管理制度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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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首诊负责制度
1第一次接诊的医师或科室为首诊医师或首诊科室,首诊医师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抢救、转院和转科等工作负责。2首诊医师必须详细询问病史,进行全面的体格检查、必要的辅助检查和处理,并认真记录病历。3对诊断明确的患者应积极治疗或提出处理意见;对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应在积极对症治疗的同时,及时请上级医师或有关科室医师会诊。4对急、危、重症患者,首诊医师应采取积极措施负责实施抢救,对非所属专业疾病或多科疾病,应报告科主任及医院主管部门及时组织相关科室医师进行会诊。5对危重症患者需要检查、住院或转院者,首诊医师应陪同或安排医务人员陪同。6对需转院者,首诊医师应与所转至医院联系安排后再予转院。7首诊医生下班前,应将患者移交给接班医师,把患者的病情及需注意的事项交代清楚,并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8首诊医师在处理患者时,特别是急、危、重症患者时,有组织相关人员会诊、决定患者收住科室等医疗行为的决定权,任何科室、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
首诊负责制度的关键指标与要求
及时
及时接诊;抢救5分钟内,急诊10分钟内
首诊负责认真履行检查、诊断、治疗、抢救、转院和转科职责
治疗
诊断明确的患者,予以及时正确的诊疗处理;诊断未明确的患者,在对症治疗的同时,请上级医师或有关科室会诊
交接班履行交接班制度,首诊医师下班前,应将患者移交给接班医师
护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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