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槽车(罐车)充装操作规程451充装员、安全员必须持证上岗。充装员必须熟悉、掌握各贮槽到灌装点的工艺流程和阀门倒置,当遇到特殊情况时能够及时做出应急处理。充装员必须掌握液体二氧化碳的物理、化学特性和防护知识。452液体二氧化碳槽车(罐车)充装前的检查控制:充装前对每辆承运的槽车进行检查,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充装:(1)汽车槽车使用证或准运证已超过有效期限的。(2)随车必带文件和资料不符合规定或与实物不符的。(3)随车作业人员无相应的作业人员证或证件失效的。(3)充装介质与铭牌、使用登记资料、标志不一致的。(4)汽车槽车及其安全附件未按规定进行定期检验检定的。(5)容器铭牌与各种标志不符合相关规定,充装介质与罐体涂装标志不一致的。(6)首次充装或定期检验后的首次充装,如对罐体有置换要求而不能提供置换合格证明文件的。(7)经外观检查,罐体存在明显损伤,需进一步检验的。
f(8)安全附件损坏、不全或不符合规定的。(9)防护用具、服装、专用检修工具和备品、备件没有随车携带的。(10)余压不符合本规程规定要求的。453液体二氧化碳充装作业过程的控制(1)充装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按照规定的充装工艺规程进行操作。(2)确认槽车充装前是经过检查合格的。
(3)槽车要按指定位置停车,关闭汽车发动机并用手闸制动,切断车辆总电源,并用防滑块垫抵车轮,防止车辆滑动。
(4)易燃介质作业现场严禁烟火,且不得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和用品。(5)作业前应接好安全地线,管道和管接头连接必须牢靠,对于充装介质不允许与空气混合的应排尽空气。(6)首次充装的汽车槽车,充装二氧化碳前必须置换处理,置换后槽车的液相CO2纯度≥999%。(7)充装量不得超过允许的最大充装重量。充装时必须有液面计、流量计或其它计量装置。严禁超装。充装完毕必须复查充装重量或液位,如有超装必须立即妥善处理,否则严禁出站。(8)使用的装卸软管,必须是本公司的专用软管,不得使用随车携带的装卸软管进行充装。
f(9)充装时要缓慢开启阀门,同时注意充装速度和充装压力,并注意观察、监听槽车内有无异常音响,检查各处的密封情况,温度是否正常,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妥善处理。
(10)充装时,操作人员要严守岗位,司机和押运员不得离开现场,不得随意起动车辆。
(11)汽车槽车置换时,不得把介质完全排净,必须留有不少于最大充装重量05%或100kg的余量,且余压不低于01MPa。
(12)凡遇有下列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