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等特殊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现状分析与对策
自2005年国务院出台《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号)文件,提出“要大力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培养模式,改革以学校和课堂为中心的传统人才培养模式”以来,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已成为职业教育发展的必由之路,特殊职业教育更是如此,然而在实施过程中,企业与学校之间存在的矛盾与偏离,导致合作困难重重,本文从校企合作的现状分析入手,对症下药,提出了推行特殊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办学模式的几点建议。
标签:特殊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对策
校企合作主要指职业院校在教育事业发展过程中,为了学校自身的发展,将学校教育引入市场体系中,将学生的学校教育与企业的社会实践进行有机的结合,充分利用学校的教育环境及企业的社会环境锻炼学生各方面的能力,为企业培养更加优秀的人才。要真正意义上实现校企合作,达到互利双赢的效果,学校和企业彼此之间必须形成合作博弈的关系。
一、中职特殊教育学校校企合作存在的问题
1特殊教育学校自身存在的问题和对校企合作的认识不清
特殊职业教育面对的群体本来就是具有某种身体或心理缺陷的残疾学生,在职业教育的起跑点就略逊一筹,就业的局限性让学校仅仅把校企合作作为解决学生实习的一个途径,从而忽略了企业在学校发展过程中能发挥的重要作用。
近年来,特殊教育学校积极响应大力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培养模式,就师资队伍建设来看,学校重视“双师型”师资队伍的培养和管理,主要表现在完善“双师型”教师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提升教师资格证书,调动广大教师继续学习专业知识、进修和投身教育教学改革的积极性,但忽视了教师在校企合作过程中,对企业的人才需求、岗位层次和企业工作过程进行深刻的了解和深入,盲目的进展工作表面很华丽,实质上对人才培养却毫无意义。
2企业合作动机不纯,参与力度不够
部分中小型用人单位与特殊教育学校建立合作关系纯粹是为了享受国家免税鼓励政策,残疾毕业生在岗期间,在招用、转正、晋级、职称评定、劳动报酬、生活福利、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得不到保障,严重损坏了残疾毕业生的利益。用人单位甚至扣押残疾毕业生工资,导致残疾毕业生就业的不稳定性,对学校专业办学的发展也产生了不良的影响。
部分企业能充分考虑和积极响应国家鼓励政策,把接收残疾毕业生与企业发展挂钩,愿意在企业培养残疾毕业生的岗位就业能力,却不愿意走出企业,走进校园,充分结合学校的培养模式,直接参与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