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与经济效益挂钩。
3美英模式:与德法模式不同,美国和英国的高等学校一般都自己拥有本校自办的后勤服务系统。学校自己建一批教师和学生宿舍,并建有学校自办的食堂。英、美国家的高校一般由1名或若干名副校长负责后勤事务,并设有各种服务机构,如英国高校设教学、总务、财务、基建、人事和安全6个处。在美国,除大批的社区学院外,许多比较正规、规模比较大的大学,除了直接负责教学的副校长外,其他副校长均分担学校后勤事务,规模较大的著名大学如宾夕法尼亚大学,除分管副校长外,还设教务长主持日常工作,后勤事务由副教务长或教务长助理负责主持。美国高校后勤人员基本由三部分人组成。一是高校正式后勤服务工作人员,这部分员工主要是后勤管理人
f员以及学校自办食堂、宿舍的服务人员;二是引进社会上各个企业的工作人员;三是勤工助学的学生。美国高校后勤员工的工资与经济效益也不挂钩。
4日本模式:日本的高等学校都有教师和学生入股组成的“生协”即“消费生活协同组合”,这是根据日本的《生协法》,由每个学校制定章程而产生的一种师生自我服务的合作社组织,日本主要的187所大学都有这个组织。日本鼓励学校的师生都参加“生协”。凡参加“生协”的人员均发给证件,凭证件就餐,价格优惠。这样做的目的是使在大学生活的人都能参加“生协”,把学生和教职员工团结在一起,共同发展“生协”。“生协”负责食堂、书店、商店、旅游及有关学生、职工生活服务工作,聘请有能力的人经营管理。
虽然上述几个国家的高校后勤模式不同,但在基本原则上有着共同之处:
第一、各国的高校后勤服务都是开放的。就是说,学校不包揽师生的一切后勤服务。当然,这与他们的办学形式也有一定关系。国外的大学一般都是敞开式的,很少有专门的围墙。有些大学还是当地社会的主要单位,与城市完全融为一体。所以无论是餐饮还是住宿学校都不包办。学校师生和社会企业都有选择的自由。在住宿方面,法国由大学生事务中心负责提供住宿的大学生,每年约有75%~10%左右,其余学生住房通过租借社会上的房屋解决。德国大学生服务中心也只能解决7%~12%学生的住宿问题。英国高等学校规定,一二年级学生全部住校,三四年级学生自找宿舍,总体而言,英国高校校内住宿比例一般仅在10%~30%。美国大学宿舍的接纳比例平均也不高。在餐饮方面,美国由学校与公司签订合同并引进的,社会力量到学校办的餐厅,约占全美大学餐厅的40%左右。法国高校食堂,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