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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解读
2013年7月16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了《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24号)。记者就《规定》采访了工业和信息化部政法司巡视员李国斌,请他对《规定》进行了解读。
记者: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出台了《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请问《规定》出台的意义是什么?
李国斌:近年来,我国电信和互联网行业快速发展,新技术、新应用层出不穷,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与此同时,用户个人信息的泄露风险和保护难度不断增大,加强用户个人信息保护立法成为社会广泛关注的问题。
出台《规定》,可以进一步完善电信和互联网行业个人信息保护制度。目前,部分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对用户个人信息安全重视不够,安全防护措施不完善,管理制度不健全,信息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需要进一步完善用户个人信息保护法律制度,规范电信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过程中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的活动。
出台《规定》,也是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的需要。贯彻执行好《决定》有关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的制度,需要出台相关配套规定。制定《规定》,进一步明确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的规则和信
f息安全保障措施等,是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规定的制度和措施,切实保护用户合法权益的要求。
记者:您能否介绍一下《规定》的制定过程?李国斌:2012年5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启动了《规定》立法研究和起草工作。在起草过程中,我们赴吉林、广东、四川等地进行了调研,多次书面征求了部机关相关司局、各省(区、市)通信管理局、基础电信企业和互联网企业对《规定(征求意见稿)》的意见,组织召开了省级通信管理局、基础电信企业和互联网企业参加的立法座谈会,并通过国务院法制办的“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和我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了意见。经征求意见,社会各方面对制定《规定》给予了积极的肯定,没有原则性的不同意见。在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并进一步完善有关制度的基础上,我们形成了《规定(草案)》。2013年6月28日,我部第2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了《规定》。7月16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第24号令公布了《规定》。《规定》将于9月1日生效。
记者您能否介绍一下《规定》关于用户个人信息保护管理工作的定位?
李国斌:全国人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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