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2用人单位可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
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该劳动者上一个月的工资
标准)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①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
(1)预告解除(提前通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知,有补偿)
②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
【劳动者无过失】
胜任工作的;(“不能胜任工作”是指不能按要求完成劳动合同中
约定的任务或者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
③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
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
容达成协议的。
①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②劳动者严重
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③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
(2)即时解除(随时通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④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
知,无补偿)
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
【劳动者有过失】
拒不改正的;⑤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
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⑥劳动者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20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20
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
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
(3)经济性裁员(有补偿)
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①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②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
的;③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
同后,仍需裁减人员;④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
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提示(1)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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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劳动关系》01劳动关系导论
①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②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③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提示(2)用人单位裁减人员后,在6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3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不得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