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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
2009年05月20日1405来源: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为做好全日制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确保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培养目标、培养方式、课程学习、实习实践、学位论文等环节的规范化和培养质量,特制订《全日制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供各培养单位在制订实施细则时参考。一、培养目标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是与国际汉语教师职业相衔接的专业学位。主要培养具有熟练的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技能和良好的文化传播技能、跨文化交际能力,适应汉语国际推广工作,胜任多种教学任务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国际化专门人才。具体要求为:(一)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具备良好的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二)热爱汉语国际教育事业,具有奉献精神和开拓意识。(三)具备熟练的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技能,能熟练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和科技手段进行教学。(四)具有较高的中华文化素养和传播能力。(五)能流利地使用一种外语进行教学和交流,具有跨文化交际能力。(六)具有语言文化国际推广项目的管理、组织与协调能力。二、招生对象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或本科同等学力的人员。三、学习方式及年限采用全日制学习方式,学习年限一般为2年(其中课程学习1年,实习及毕业论文1年)。四、培养方式采用课程学习与汉语国际教育实践相结合,汉语国际教育与中华文化传播相结合校内导师指导与校内外导师联合培养相结合的方式。五、课程设置
f课程设置以实际应用为导向,以国际汉语教师的职业需求为目标,围绕汉语教学能力、中华文化传播能力和跨文化交际能力的培养,形成以核心课程为主导、模块拓展为补充、实践训练为重点的课程体系。
(一)课程类型与学分分布1、采用核心课程、拓展课程、训练课程三种类型(1)核心课程(18学分,含学位公共课)(2)拓展课程(8学分,分模块选修)(3)训练课程(4学分)教学实习6学分、学位论文2学分,总学分不低于38学分。2、学位预备课程(试行,不设学分)为弥补应届本科毕业生知识结构和实践经验的欠缺,在进入核心课程学习前,试行设置:(1)综合基础课程(2)课堂教学观摩与体验(二)课程与学分结构1、核心课程(重在提升学生的汉语教学技能、文化传播技能、跨文化交际能力)(1)学位公共课程(6学分)政治(2学分)外语(4学分)(2)学位核心课程(12学分)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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