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伤不构成犯罪,当然只能以抢夺的情节犯论处,构成抢夺罪。
f二、被告人牛XX具有以下从宽情节,应当酌情减轻处罚。
1、被告人牛XX犯罪动机和目的比较单纯,主观恶性很小。
本案当中,促使牛实施抢夺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其来平顶山两天找不到工作,两顿没吃饭了,身上也没钱了。在为填饱肌饿难受的肚子的情况下,趁中午受害人独自一人,周围没人,才实施了抢夺他人财物的行为。这样的动机和目的,与一般为了自身享受,抢夺他人财物肆意挥霍是有本质区别的。同时说明牛的犯罪动机和目的比较单纯,其主观恶性很小。
2、被告人自愿认罪悔罪,并主动赔偿,挽回了受害人的损失,可酌情减轻处罚。
法律无情人有情,被告触犯法律,理应受到法律制裁。但受害人主动要求减轻处罚被告人。制裁只是手段,刑罚不是单纯的惩罚,而是一种特殊的教育,刑罚的目的是通过上述手段治病救人,让他改过自新。而被告人自案发以来,相当自责、痛心,写出了深刻的悔过书,对他而言,内心的愧疚是永久的、最严厉的惩罚。所以,对被告人判处刑罚的目的而言,刑罚的教育作用是最主要的。
3、被告人牛XX属于偶犯、初犯,减轻处罚有利于挽回一个即将破碎的家,有利于改过自新。
f在本案发生之前,牛并无前科,一直表现良好,属于偶犯,也是初犯。在其被抓获后,整个案件的侦查到审查起诉再到审判,被告人在案发后能够积极主动、全部、彻底地向司法机关交待自己的犯罪事实,这说明被告人已经认识到自己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有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的良好愿望。从今天的庭审情况来看,被告人的认罪态度也非常积极、诚恳的。
综上所述,辩护人认为,被告人牛XX的行为符合抢夺罪的构成要件,应当以抢夺罪定性处罚,不应以抢劫罪论处。牛的犯罪行为
1、是在肌饿难忍的状态下一时冲动所为,主观恶性很小
2、被告人本能的过失的造成受害人轻伤,不是为抢夺财物主观故意造成受害人轻伤
3、系初犯、偶犯、认罪并愿意悔过,痛改前非
4、被抢的173元钱及物品全部归还
5、已得到受害人刑事及民事谅解,并赔偿已挽回受害人的损失。
牛的以上从宽情节,可塑性强,建议合议庭本着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对被告人减轻处罚,对其判处缓刑。能挽回一个即将破碎的家,也有利于
f其4岁孩子的健康成长,真真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的效果的统一,有利于社会的和谐和稳定。
以上辩护意见敬请重视并采纳。此致新华区人民法院辩护人河南律师事务所律师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