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管理规定
文件编号
RCKF009010
版次状态:B/2生效日期:20190201
商铺管理规定
为了规范物业各商铺经营管理,保障各商户的共同利益,同时也给广大客户创
造一个舒适、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特制订《商铺管理规定》,请各商铺业主及经营
人员遵守以下规章制度。
一、商铺广告、招牌管理:
为保证大厦外墙面的统一性、整洁性和美观度,对各商铺广告及招牌制作做如下
规定:
1、设立楼顶、墙体、地面等处的大型广告招牌,因体积与重量大,且设立于户
外需具有防台风、防锈蚀等功能,此类广告招牌安装选址及材质均需细致考虑和核算,
设计图纸及施工方案须经有资质的相关单位审核盖章后,提前五个工作日报物业服务
中心客服部,经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安装方案。
2、各商铺的门面招牌样式、尺寸、大小、安装位置以及商铺装修方案,请提前
三个工作日提交给客服部,经由物业服务中心审批后方可进行施工。
3、商铺门面招牌制作材料:框架及固定框架用的配件(包括膨胀螺栓在内的所
有螺丝)都必须采用不锈钢材质;不锈钢框架采用304标号、
型材制作;
面板根据现场风格使用物业服务中心指定的
材料。
4、商铺门面招牌规格及安装:按现场统一规格
制作,
按服务中心指定安装位置:
,安装稳固。
5、广告招牌灯箱照明要求采用LED节能灯光源、阻燃电线,要求照度均匀不得
有暗区出现。
6、广告招牌安装时应小心操作,注意不得损坏幕墙玻璃及大理石墙面,如在施
工过程中对商铺的设施设备或给第三方造成损害、损失的,概由造成损害的商铺或责
任人承担法律责任。
7、若日后广告所在位置的玻璃损坏,更换玻璃时商户须无条件拆除广告牌。
8、商铺玻璃不允许张贴或直接喷绘大面积彩色文字与图案,包括装修时为遮盖
装修现场所进行的喷绘和珍珠棉等粘贴物在装修后也必须拆除,不得作为广告使用。
商铺内面亦不允许摆、挂大型灯箱广告,特殊情况必须张贴图纸或摆、挂灯箱的,须
向物业服务中心提交书面申请,经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
二、商品经营及相关证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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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商户需自行到有关部门办理营业所涉及的证件(照),并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件挂在明显位置以备待查;开业后及时将相关的证照资料及商铺管理人员资料交到物业服务中心登记、存档,以便于联系与管理。
2、商铺只作正当经营用途,商户在使用期间应遵守相关管理规定,不得擅自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