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
第八条代理银行是指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收费资金收缴、汇划清算及信息反馈等业务的商业银行。
第九条区级财政专户开户银行是指经公开招标确定的商业银行。开户银行除办理代理银行的所有业务外还需负责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收费资金的归集工作。
第二章收入收缴管理
第十条非税收入收缴实行直接缴纳和集中汇缴两种方式。
直接缴纳是指缴款人按照有关规定持执收单位开具的《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到代理银行缴款将应缴款项直接缴入区级国库或财政专户。
集中汇缴是指执收单位按照有关规定按日汇总开具《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集中汇缴》将所收款项集中缴入区级国库或财政专户。
本着既方便缴款人又有利于管理监督的原则对于无需当场执收的收费一般实行直接缴纳对于必须当场执收的收费应实行集中汇缴。
第十一条直接缴纳可采用以下形式
执收单位根据有关规定向缴款人开具收据和缴款凭证合一的《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由缴款人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到本市各代理银行营业网点缴款由代理银行将
f应缴款项直接缴入区级国库或财政专户《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的收据联需同时加盖执收单位印章和代理银行收转或清讫印章才能生效。
缴款人可采用现金方式缴款也可在《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借方凭证联加盖缴款人预留银行印鉴后采取转账方式办理缴款。
第十二条集中汇缴可采用以下两种形式
执收单位根据有关规定向缴款人开具收据和缴款凭证合一的《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1D票据直接收取有关款项的执收单位应出具加盖执收单位收款印章的《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1D票据收据联交缴款人作为缴款凭证。执收单位于当日代缴款人将有关款项缴入区级国库或财政专户。
执收单位需当场执收无法使用收据和缴款凭证合一的《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的可按规定使用专用票据或通用票据当场收取有关款项并根据当日所收款项按收费项目汇总填写《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集中汇缴》于当日将所收款项缴入区级国库或财政专户。当日汇总所收款项不足500元的可与次日所收款项一并缴入区级国库或财政专户。
第十三条根据分级财政管理体制凡涉及区与中央、市分成的收费其分成比例应当由国务院、财政部或市财政局规定缴库方式根据市财政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收入退付
f第十四条非税收入缴入区级国库或财政专户后确需退付的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根据各项非税收入退付的性质和退付频率收入退付分为财政审批退付和备用金退付两种形式。
第十五条采用财政审批退付的申请退付缴款人需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