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但又急需领用时,必须经机动处批准并与申报该备品备件的车间协调好,用过后补报该备品备件的计划(常用设备及备品备件除外)。
3
f5、大修、技改、新建项目备品备件的领用,必须是自己所申报的备品备件的计划,方可领用,不应领用常用备品备件和其它车间申报的备品备件计划。
6、各车间一律不容许私自设置设备小仓库,只容许备用少量常用螺栓、螺母、垫子。大修或技改多余的备品备件一律退到设备仓库集中管理。
六、考核1、对违返以上规定的车间或部门将视情节轻重给予50200元处罚,并纳入设备管理月度考核中;2、对因人为因素造成备品备件挪作它用的,备品备件随意申报造成库存备件积压的,以及备品备件申报后长期不用的或申报错误不能用的,且无正当理由,备件价值达5000元以上的,由分厂设备管理科室统计报设备机动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3、以上各项规定各车间和部门必须严格遵照执行,本规定自文件发布后实施,之前如有其它设备管理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备注:“分厂设备管理科室”主要指农化分厂设备科、氯碱分厂综合科。
4
f工器具使用管理办法
一、目的为加强工器具的管理,确保各类工器具在采购、保管、检验、使用、维修和报废各环节得到有效控制,确保员工在使用各类工器具过程中的人身安全,提高设备的完好率和利用率,延长其使用周期,降低生产成本,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车间或部门的个人工器具、公用工器具、形成固定资产的工器具管理。三、专用术语个人工器具:指按照车间岗位工作需要长期借用由个人保管使用的工器具。公用工器具:指由车间或班组统一保管,不需配备到个人的工器具。形成固定资产的工器具:指单价2000元及以上的大型工器具。工器具的分类:包括钳工工具、电动工具、气动工具、起重工具、液压工具、安全工具、测量器具、焊接工具、切削工具、防爆工具、专用工器具、其它工具等。四、职责1、设备机动处负责制度的制定2、分厂设备管理科室负责制度的执行、监督、检查及考核。3、各部门负责审核本部门下属各车间、班组提交的各类工器具计划和监督车间工器具管理制度的实施。4、工器具领用车间或部门负责建立相应的个人工器具、公用工器具台帐,负责新增工器具的台帐补充;全面负责各类工器具的使用、保管、保养、维护。5、设备管理科室负责发放工具卡,汇总管理个人工器具和公用工器具台帐
5
f(电子台帐即可,不需打印保存)。每半年向r